為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提升城鎮化發展質量,省委省政府3月3日印發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加快推動已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濟南、青島中心城區盡快放開落戶限制。
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了解到,下一步青島“先落戶后就業”條件將放寬至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2月21日夜間,青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企業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的實施意見》,出臺21條針對性強、含金量高的管用實招,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和中小微企業進行精準扶持。其中提到,將“先落戶、后就業”政策放寬到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已落戶的可享受本市購房、申請人才公寓等政策。
為吸引年輕人才留青、聚青,這將是青島連續第三年降低人才落戶門檻。
2018年4月,青島出臺人才落戶新政,首次提出4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先落戶后就業”;
2019年6月,這一落戶門檻放寬到40周歲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學歷的人員;
近日出臺的21條新政,則提到青島“先落戶、后就業”政策將放寬到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據了解,關于此次人才落戶新政的適用范圍、辦理程序等詳細內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等部門正在制定有關文件,并將于近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