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小寶寶都是上天賜給父母最珍貴的禮物,沉浸在歡喜與感恩之余,父母千萬不要忘記這件很重要的事情——給寶寶上戶口。辦理新生兒上戶手續需要攜帶哪些證件?具體上戶流程是什么?二胎寶寶、未婚生下的寶寶、超生的寶寶辦理上戶手續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找法網小編為您整理了下列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1、寶寶上戶口需要攜帶的證件
1、入戶申辦報告。申辦人需提供申辦入戶報告,申辦報告內容需要包含:辦理入戶人員身份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辦理事項(要求入戶 X X 地址)、父母親(即監護人)筆簽名、報告日期。父母雙方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雙方須在申辦報告共同簽名確認子女登記民族成份。
2、《出生醫學證明》。入戶時需要提供正、副聯,收繳副聯,出生證件為國外簽發的,須提供國內公證機構公證的中文翻譯件。
3、父母有效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如果父母離婚的需要提供離婚證(或離婚調解書、法院判決書及生效書),非婚的則提供非婚生育說明。戶口簿屬家庭戶的,提供戶口簿首頁(即地址頁)及個人頁;屬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即地址頁,提供復印件的需加蓋單位公章)及個人頁;屬街道公共集體戶的,則提供個人頁。
2、新生兒怎么上戶口?
準備好上述證件后,就可以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科申領《新生嬰兒落戶申請表》,根據派出所工作人員的指示填好相關內容,寶寶的戶口就辦好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如果新生嬰兒的上戶口手續沒有及時辦理的話,可能會受到一定數額的罰款。
3、二胎、未婚生子、超生
二胎寶寶辦理上戶手續,除了父母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外,還要攜帶二胎寶寶的《準生證》。沒有二胎準生證的話,還要去派出所進行登記辦理。
如果生下子女時,子女的父母并沒有辦理結婚手續。為寶寶辦理戶口需要在父母雙方協議或現場聲明意愿一致情況下予以辦理,如父母一方因故不能到場或《出生醫學證明》另一方父母信息缺失,可由被投靠父(母)一方聲明后予以辦理。
超生寶寶的家庭需要向當地的計劃生育部門繳納相應的社會撫養費,該項費用具體金額由各地計生委根據當地的社會經濟情況確定。雖然我國部分地區已經將繳納社會撫養費與入戶、出生證發放“脫鉤”,但不影響依法對違法生育者征收社會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