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錦州公安局通告消息,為全面實現“打造發展環境最優省”的工作目標,錦州公安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程序最簡、距離最近、時限最短、體驗最優為最高標準,不斷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效能,全力打造戶政系統最優營商服務品牌。經過認真調研論證,對外阜人員來錦落戶進一步放寬政策。
一、夫妻、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三投靠戶口辦理。
二、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均可在我市落戶。
三、租賃房屋落戶:
在錦州市的城區合法穩定就業并租賃房屋一年以上,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一年以上的人員落戶。
錦州落戶政策放寬!外埠人員在錦落戶政策十條出臺
四、大中專畢業生落戶:
1、國家全日制普通中等以上院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先落戶后擇業。
2、非錦州籍生源的往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即可落戶。
3、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不限制落戶條件。
五、從外埠引進的各類人才,到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落戶。
六、在我市城區投資興辦企業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經營場所可以落戶。
七、我市農村籍參軍人員退伍復員后,可自愿選擇回原籍或者將戶口落入我市城區、兩市兩縣政府所在地派出所轄區(城鎮)投親落戶。
八、在我市城區、兩市兩縣政府所在地派出所轄區(城鎮)有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連續滿五年以上人員可以落戶。
九、農業人口整戶遷入我市城區、兩市兩縣政府所在地派出所轄區(城鎮)投親落戶。
十、實行農村籍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
自2002年戶籍制度改革以來,被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錄取的農村籍學生,畢業后戶口一直在學校未做遷出或遷往人才市場落戶后未再做遷移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回原籍地投靠父母或遷入就業地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