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昨日公布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基本遷移條件、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城鄉統一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力爭實現600萬城中村居民和400萬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
全省11市落戶新規
一、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市市區
落戶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1.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滿足居住生活條件并實際居住的自購房、合法自建房(下同);
2.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其他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人員包括行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聘用或與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定年限的人員;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并依法納稅一定年限的人員;從事自由職業,并辦理居住證一定年限的人員。其他合法穩定住所是指除合法固定住所之外的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依法納稅、辦理居住證的具體時限由各設區市政府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原則上不超過1年。
備注:
石家莊在上述條件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實際,對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依法納稅、辦理居住證的時限作出合理的規定。
二、承德、張家口、秦皇島、滄州、衡水、邢臺市市區
1、小城市和建制鎮全面放開落戶限制
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合法穩定住所包括滿足居住生活條件并實際居住的自購房、合法自建房和借住房,政府、單位授權個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單位公產房,租賃房屋(下同),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備注:不含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永清縣、固安縣。
2、全面放開城區人口100萬人以下的設區市市區落戶限制
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三、首都周邊城鎮
廊坊市市區、三河市市區及下轄建制鎮、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永清縣、固安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備注: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以及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由廊坊市政府根據實際作出具體規定,對合法穩定住所不得設置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
四、放寬投靠類落戶條件
具有設區市市區、縣級市市區及下轄建制鎮、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戶籍的人員,其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在其戶籍所在地辦理落戶。
五、放開人才落戶限制
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企業需要的技術工人,可以在設區市市區、縣級市市區及下轄建制鎮、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申請辦理落戶。首都周邊城鎮的人才落戶條件,由廊坊市政府根據實際作出具體規定。
六、創立社區公共戶口
在城鎮以派出所為單位,在具有歸屬居委會的實體地址上,設立社區公共戶口。對在本轄區內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賃房屋及尚未確定歸屬居委會、門牌號的固定住所居住,但無法在實際居住地址落戶的遷入人員,可以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的人員與其他城鎮戶籍人口享有同等權益。
七、改革居住證制度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省設區市市區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辦理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積極推動建立與居住證相關的公共服務提供制度,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
農民進城鼓勵措施
一、承包地和宅基地怎么辦?
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賦予農民對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嚴禁違法收回進城落戶人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
二、社會保障怎么辦?
做好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社會保險轉移接續工作,將其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會保險制度。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后,按規定參加城鎮養老、醫療保險,做好社會保險登記和轉移劃轉,確保社會保險關系規范轉移接續,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三、計劃生育怎么辦?
完善計劃生育政策,對成建制轉為城鎮居民的育齡夫妻,在落戶后的24個月內,繼續享有農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四、子女教育怎么辦?
加強教育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免費接受義務教育。
五、住房保障怎么辦?
把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以申請承租、購買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