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戶籍人口,屬結婚生育的小孩,1998年7月21日(含)前出生的隨母親登記入戶,1998年7月22日(含)后出生的自愿選擇隨父或隨母登記入戶,離婚的跟隨撫養權屬方登記入戶。
辦理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佛山市出生登記申報表》。
2、小孩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屬軍人的,提供軍官證及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與其他證件資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隊證明。父母離婚的,只需提供入戶方的身份證件和戶口簿。
3、小孩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
4、出生醫學證明。
5、入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以上需審核證明材料,證明收原件,證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查驗原件收取副頁。
辦理流程
窗口辦理流程
申請人到申請入戶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辦理手續。
網上辦理流程
申請人網上申請,上傳資料,戶政部門網上初步審核。須補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補充。材料齊全的,完成預受理,短信或電話通知申請人持材料原件到戶政窗口優先辦理。
當前網上辦理網址
佛山市公安局網上服務中心:
辦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人口管理科 電話:83329376
禪城分局治安大隊戶政中隊 電話: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隊戶政中隊 電話:86297604
順德區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戶政中隊 電話:22835307
叁水分局治安大隊戶政中隊 電話:87783735
高明分局治安大隊戶政中隊 電話:88620880
佛山市公安機關各級戶政窗口地址及聯系電話
辦公時間: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辦理時限
符合入戶條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特殊情況需要調查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