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市內遷移、市外準入條件
(一)錄用、招聘、調動人員入戶
(二)在我市興辦實體、公益事業入戶
(三)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入戶在我市經商、就業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市內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入戶。
(四)購房入戶
(五)直系親屬投靠入戶
(六)隨軍家屬入戶
(七)復員、退伍、轉業軍人入戶
(八)學生入學、畢業分配及畢業、退學、休學回原籍入戶
(九)收養小孩入戶
(十)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假釋、保外就醫人員入戶
(十一)華僑、港澳臺同胞定居入戶
(十二)出國(境)已注銷戶口人員回國(入境)恢復戶口
(十三)省、市政府文件明確規定由本市安置、入戶的其他人員入戶
(十四)上述市外準入條件中,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佛山戶口遷入辦理條件
辦理材料
1、留學人員回國就業入戶
2、優秀農民工入戶
3、高技能人才入戶
4、學生入學入戶
5、畢業生回原籍入戶
6、國內公民興辦實體事業入戶的
7、國省屬單位調動人員入戶
8、先落戶后就業入戶
9、出入站的博士后入戶
10、原戶口在校招聘入戶
11、原戶口非在校畢業生招聘入戶
12、職工調動入戶
13、公務員錄用入戶
辦理流程
1、申請遷入
到遷入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申請。
2、審核審批
公安機關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批后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準決定的,同時簽發《準予遷入證明》,不批準的,同時通知申請人。
3、辦理遷入
申請人持身份證、《準予遷入證明》第思而學教育、《戶口遷移證》第二聯、遷入人員的身份證、入戶地址戶口簿到申請入戶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辦理入戶手續。
辦理地點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人口管理科電話:83329376
禪城分局治安大隊戶政中隊電話: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隊戶政中隊電話:86297604
順德區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戶政中隊電話:22835307
佛山市公安機關各級戶政窗口地址及聯系電話
辦公時間: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辦理時限及費用
佛山戶口遷入辦理時限
辦理遷入手續的材料齊全當場辦結,部分需要進行審批的,審批最長時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佛山戶口遷入辦理費用
戶口遷移證:4元/證
居民戶口簿:10元/本
集體戶口簿:4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