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彭會表示,廣東省戶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1300萬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廣東省城鎮落戶。
主要改革4方面
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
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
有序放開部分地級市落戶限制,
逐步調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戶政策,
嚴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規模。
創新人口管理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健全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
加強人口基礎信息平臺建設,
加強人口信息管理應用。
有效解決戶口遷移中的重點問題
優先解決流動人口存量問題,
放開直系親屬投靠,
放寬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及技能人才、特殊專業人才入戶條件。
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
完善農村產權制度,積極推動城鄉教育事業均衡協調發展,建立完善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等。
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
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
有序放開部分地級市落戶限制,
逐步調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戶政策,
嚴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規模。
創新人口管理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健全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
加強人口基礎信息平臺建設,
加強人口信息管理應用。
有效解決戶口遷移中的重點問題
優先解決流動人口存量問題,
放開直系親屬投靠,
放寬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及技能人才、特殊專業人才入戶條件。
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
完善農村產權制度,積極推動城鄉教育事業均衡協調發展,建立完善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等。
人口承載力決定落戶政策
省公安廳治安局戶政處處長黃成龍介紹,總體來說,廣東城市落戶政策主要依據當地人口承載力來確定。國發25號文提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廣東省《實施意見》基本保持與國家改革意見一致,但是考慮廣東省的實際情況,珠三角一些地區城市在環境、就業等綜合承載能力的差別很大,并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的程度與人口的遷移壓力作出了適當的調整。
一是東莞、中山兩個地級市,所轄沒有縣級單位,鎮、街一體化程度較高,如按建制鎮全面放開落戶限制,人口壓力很大,應整體考慮人口發展政策。
二是珠海市為最早設立的經濟特區,且毗鄰港澳,承擔著對接港澳,維護一國兩制政治經濟體系的特殊職能,總人口雖然不多,但仍建議采取較嚴格的人口控制措施。
三是汕頭、湛江、江門、惠州、茂名、揭陽6市雖然總人口達到了大城市的規模,但由于這些市城區面積較大,人口密度小,人口壓力反而不是很大,考慮其經濟發展現狀,因此建議放寬。
有序放開河源韶關等地級市落戶限制
綜合承載壓力較小城市可適當放寬
彭會介紹,此次改革,在原則方面,統籌考慮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實施差別化戶籍政策。首先,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除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外,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下同)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其次,有序放開部分地級市落戶限制。在河源、韶關、梅州、汕尾、陽江、肇慶、清遠、潮州、云浮等中小城市的城區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其中,綜合承載壓力較小的城市,可以適當放開就業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限制。
據了解,《實施意見》提出城區人口數量達到大城市以上規模的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茂名、揭陽市,參照執行上述城市落戶政策。
廣州深圳將加快調整人口結構
重點吸納各類型專業人才落戶
《實施意見》提出逐步調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戶政策。彭會表示,在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合法穩定就業滿5年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滿5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其中珠海市可根據經濟特區人口發展的特點,適度控制落戶節奏,對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較嚴格的規定。要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暢通入戶渠道、擴大積分入戶規模,保障符合條件人員的正當合法權益。
而廣州、深圳市作為超大城市,要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快調整人口結構,重點吸納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各類型專業人才落戶。要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對達到規定標準條件的人員,允許在當地申請常住戶口。
重點解決流動人口存量
實行城鄉戶籍“一元化”登記管理
彭會表示,廣東的戶籍制度改革充分結合廣東省常住人口數量龐大,且分布不均,城市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突出了政策調整、管理創新、民生與人才引進以及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四個方面的廣東特色。
“在政策調整上要進一步明確省內城市的人口準入條件。根據省內各城市經濟發展程度和人口遷移的壓力,進一步細化明確了21個地級以上市的基本落戶條件。”彭會表示,目前全省現有流動人口3495萬人,其中來自省外2433萬人,居住5年以上的552萬,解決流動人口存量問題是廣東戶籍制度改革的重點。
彭會介紹,此次改革在管理創新上提出了統一省內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健全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建設完善覆蓋全省實際居住人口、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以人口基礎信息為基準的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同時進一步加強人口信息管理和應用。
“在全省范圍內取消農業、非農業以及其他所有戶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廣東省居民戶口,實行城鄉戶籍‘一元化’登記管理,真實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彭會說,加快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會保障、住房、民政、土地及人口統計規劃等社會服務制度,實現戶籍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緊密結合,整體推進。
■具體措施
放寬集體戶口設置條件,允許符合條件者向親友搭戶
除廣深外其他市直系親屬可投靠落戶
對于一直備受關注的集體戶等重點問題,《實施意見》也做出了明確,優先解決流動人口存量問題。各地要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長期從事一線特殊艱苦行業人員的落戶問題。要進一步放寬集體戶口設置條件,允許符合條件的人員向已在本地落戶的親友搭戶,通過多種方式解決流動人員落戶問題。
同時放開直系親屬投靠。除廣州、深圳市外,其他市進一步放開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間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齡、年齡等條件限制,憑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在大學生落戶方面,放寬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及技能人才、特殊專業人才入戶條件。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以及經地級以上市相關部門認證的中級技能型人才、特殊專業人才可在除廣州、深圳市外的其他城市落戶。落戶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可遷移到實際居住地。廣州、深圳市要進一步研究放寬高校畢業生及技能人才、特殊專業人才的落戶政策。
■重點關注
不得將持有計生證或結扎證作為辦理出生入戶前置條件
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小孩入戶憑出生證,父母身份證、結婚證和戶口簿即可辦
超生人員是否可以入戶?廣東省公安廳治安局戶政處處長黃成龍解釋:“我們一直以來都是堅持生下來的小孩必須入戶。為什么實現不了?因為大家不配合,超生的生下來以后就不愿交社會撫養費,或不配合計劃生育。”他透露,這次改革,省公安廳跟計生委聯合發文,進一步強調,一定不要將計劃生育證明作為強制入戶的前置條件。
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日,為進一步規范出生小孩入戶工作,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生小孩戶口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公通字[2015]71號),重申“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在辦理新生嬰兒戶口登記手續時,要進一步簡化手續,憑出生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父母(或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結婚證及居民戶口簿辦理。不得將持有計劃生育證明或結扎證明等作為辦理出生入戶的前置條件”。
計劃生育政策是基本國策,公安部門作為計劃生育委員會兼職委員,有責任協助計生部門落實計劃生育政策。公安機關在戶口登記過程中,發現政策外生育又未經衛生計生部門處理的,應先辦理小孩戶口登記,然后將相關信息通報衛生計生部門進行處理,不得影響新生兒入戶權益。接下來,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將加強督導,對小孩登記入戶的日常工作中將計劃生育證明或上環結扎證明作為入戶前置條件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據介紹,廣深人口將控總量調結構,或放寬環衛工人等特殊人才落戶
解讀
焦點1廣深入戶逐步放寬不會越來越緊
《實施意見》規定,此次戶籍改革,廣深作為超大城市,將嚴格控制人口總量。黃成龍回應稱,廣深兩市實有人口都超過了1000萬,所以要嚴格控制人口進入。“兩市改革將著重在調整人口遷入條件上,用逐步放寬條件,來調劑人口總量和人口結構,還要根據其環保、就業等各方面社會基礎措施來綜合考慮。”黃成龍說,“但總體思路是逐步放寬,不會越來越緊,只會越來越寬。”
黃成龍告訴記者,以后,到廣深來打工的外來務工人員落戶會更加容易。“以前高學歷人才落戶要求本科及以上,現在放寬到大專(除廣州、深圳外),還要放寬特殊人才入戶,比如環衛工人。不能光引進教授,沒人掃街也不行。這些都將在全省推行。”
焦點2異地務工人員落戶每年解決100萬
據黃成龍介紹,到2020年解決1300萬流動人口入戶的目標,是全省各個有關部門調研測算的結果,也是廣東新型城鎮化建設(2014-2020)目標之一。
他介紹,這1300萬包括本省農業轉移人口600萬。從至2020年7年間,每年需吸納約85.7萬人。“省內‘農轉非’人口約15.5萬、城市區域擴張新覆蓋的人口約60萬以及實施戶籍改革全面放寬中小城鎮落戶條件后,每年新轉移農業人口約10萬人(包括新進入城鎮就業人口和親屬投靠人口)”。另外,外省農業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約700萬落戶本省城鎮,也將在至2020年7年間解決,平均每年吸納約100萬人。
目前,廣東有外省籍流動人口2433萬人(其中就業的約2200萬人),其中居住時間已滿5年以上的395萬人,半年到5年的1368萬人,并將在2020年前陸續達到居住滿5年的條件,半年以下的有670萬人。“根據《實施意見》,我們優先解決這部分異地務工人員的落戶問題。按照每年吸納100萬人口的進度,約占當年2200萬異地就業人口的4.5%,應該問題不大。”
焦點3廣東2020年戶籍人口接近1億
黃成龍介紹,目前廣東的現有戶籍人口有8880萬,到2020年,將在此基礎上加上新解決的700萬外來人口,屆時,廣東的戶籍人口數量將接近1億。總體來說,廣東城市落戶政策主要依據當地人口承載力來確定。
他介紹,,全省有流動人口3495萬人,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6市的流動人口占了全省流動人口的92%,這些地區的人口壓力非常大。廣東戶籍改革也因此做出不同調整。”廣東省《實施意見》基本保持與國家改革意見一致,但是考慮廣東的實際情況,珠三角一些地區城市在環境、就業等綜合承載能力的差別很大,并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的程度與人口的遷移壓力作出了適當的調整。“
黃成龍介紹說,東莞、中山兩個地級市,所轄沒有縣級單位,鎮、街一體化程度較高,如按建制鎮全面放開落戶限制,人口壓力很大,應整體考慮人口發展政策。“我們不能一刀切,只能逐步解決兩市流動人口入戶。”而珠海市為最早設立的經濟特區,且毗鄰港澳,承擔著對接港澳,維護一國兩制政治經濟體系的特殊職能,總人口雖然不多,但仍建議采取較嚴格的人口控制措施。
黃成龍說,汕頭、湛江、江門、惠州、茂名、揭陽6市雖然總人口達到了大城市的規模,但由于這些市城區面積較大,人口密度小,人口壓力反而不是很大,考慮其經濟發展現狀,因此建議放寬人口遷移條件。
焦點4解決戶籍制度現有三大問題
近年來,廣東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中主要遇到了三方面的問題。一是戶籍上城鄉二元體制的劃分,使得依附在戶籍制度之上的其他政策措施也進一步割裂,全省各項城鄉政策措施難以統一,造成了各種不同的利益群體,影響社會經濟的發展。二是廣東流動人口規模龐大,且分布不均。三是廣東城鄉建設模式相對粗放,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配套不足,各級財政承擔實施改革的投入較大。
對此,廣東的戶籍制度改革應著重解決上述三個問題:通過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來解決城鄉二元體制問題;通過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來解決城市人口分布及結構問題;通過加大統籌調配現有各項資源、改革配套政策措施來解決公共服務和基礎建設不足的問題。
廣東省公安廳也將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督促各地特別是人口壓力較大的珠三角地區及時調整人口遷移準入條件,制定出臺本地區的戶籍制度改革實施細則,對推進改革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調研評估,及時調整、規范戶口登記的程序,創新人口管理服務的手段。
■廣東入戶新政摘錄
1“各地要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長期從事一線特殊艱苦行業人員的落戶問題。”
2“除廣州、深圳市外,其他市進一步放開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間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齡、年齡等條件限制,憑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以及經地級以上市相關部門認證的中級技能型人才、特殊專業人才可在除廣州、深圳市外的其他城市落戶。”
4“在全省范圍內取消農業、非農業以及其他所有戶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廣東省居民戶口,實行城鄉戶籍‘一元化’登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