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
3.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4.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 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 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于繳存狀態。 對于經中心審批同意,處于,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12 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 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5.未發生或者已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6.具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借款人應是購房合同約定的產權人,所購住房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建房、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住房、存量房,職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
7.已交付的所購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規定的比例;
8.同意且能夠以所購住房或公積金中心認可的其他房產作抵押,或以動產、權利作質押,購買商品房貸款的應由所購房屋售房單位提供階段性貸款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