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落戶分為普通落戶和人才落戶,大家想要落戶的,可以先看看自己滿足什么落戶條件,再辦理落戶手續。海口市實施落戶不見面審批制度,想要落戶的人員可以在“椰城警民通”公眾號辦理落戶手續。海南省引進人才落戶的,需要滿足相關落戶條件,例如屬于本省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大專及以上學位的人才等。
一、海南落戶最新政策2023
1.普通落戶
一、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下同)落戶限制。
省內居民,可在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下同)的城區、建制鎮的社區(以下統稱城鎮社區)落戶。
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證并參加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暫不含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和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可在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城鎮社區落戶。
二、居民在落戶地點無自有產權住房的,一律在其合法穩定住所所在的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
海口市實施落戶不見面審批制度,想要落戶的人員可以在“椰城警民通”公眾號辦理落戶手續。
海口落戶不見面審批流程
備注:不同落戶條件落戶材料不同,以下為外地戶籍落戶。
一、申請人關注“椰城警民通”公眾號,點擊“民生”進入不見面審批大廳,點擊“戶政”,選擇戶政服務事項,點擊“不見面審批”(如有提示應進入“個人中心”完成身份認證),填寫《居民戶口遷移審批表》、上傳申辦材料、選擇所屬區域和所屬派出所、輸入登錄密碼,點擊“確定”,進入不見面審批流程。
二、申請事項審批通過后(如被駁回在“我的事務”反饋),進入“我的事務”選擇“窗口辦理”或“郵寄辦理”。
(一)選擇“窗口辦理”:持申辦材料原件到窗口辦理《準予遷入證明》,回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然后憑《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第思而學教育、申請人及隨遷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落戶。
(二)選擇“郵寄辦理”
1、申請人填寫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聯系電話。收到辦理單位郵寄的《準予遷入證明》后,到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然后將申辦材料原件、《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第思而學教育、申請人及隨遷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一起郵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2、辦理單位核實申辦材料原件(如有問題反饋到“我的事務”),制作《常住人口登記表》網上推送到“我的事務”;申請人核對《常住人口登記表》內容,簽字確認或填寫修改意見;辦理單位將申辦材料原件(按照規定存檔的除外)及辦結的簿(表)郵寄給申請人。
2.人才落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可選擇在本省任一城鎮申請落戶:
(一)按本省有關規定認定的高層次人才;
(二)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資性收入達到30萬元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5萬元以上的來本省就業人才。上述標準隨本省人均工資水平變化適時調整;
(五)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業以技術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萬元、占股不低于注冊資本10%的創新人才;
(六)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其產品符合本省12個重點產業支持方向,并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個人實際出資不少于15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的創業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或與本省各類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可選擇在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申請落戶:
(一)近3年內獲得各類省級以上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創新創業獎項的人才,獲得國家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項目獎項(不含榮譽獎)及省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一等獎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及以上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可在本市縣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申請落戶:
(一)在引進市縣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對當地產業發展起到一定引領作用的創新創業人才;
(二)在引進市縣同一用人單位工作滿1年,且繼續與該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符合引進市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緊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二、海南省引進人才落戶政策
引進人才,是指適應本省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從省外引進的具有一定知識或技能的各類人才。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制內引進(調入)人才落戶,按現行調動落戶政策執行。
政策內容較多,以下為截取的部分重點內容(政策全文):
第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可選擇在本省任一城鎮申請落戶:
(一)按本省有關規定認定的高層次人才;
(二)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資性收入達到30萬元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5萬元以上的來本省就業人才。上述標準隨本省人均工資水平變化適時調整;
(五)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業以技術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萬元、占股不低于注冊資本10%的創新人才;
(六)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其產品符合本省12個重點產業支持方向,并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個人實際出資不少于15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的創業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或與本省各類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可選擇在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申請落戶:
(一)近3年內獲得各類省級以上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創新創業獎項的人才,獲得國家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項目獎項(不含榮譽獎)及省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一等獎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及以上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可在本市縣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申請落戶:
(一)在引進市縣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對當地產業發展起到一定引領作用的創新創業人才;
(二)在引進市縣同一用人單位工作滿1年,且繼續與該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符合引進市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緊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第八條 引進人才落戶,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
第九條 引進人才根據條件要求,分別持下列證明資料向擬落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辦證中心提出落戶申請:
(一)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條件的人才:高層次人才認定的證明資料;
(二)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七)項規定條件的人才:學歷證書或技術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
(三)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條件的人才:上年度工資性收入證明資料及繳納個人所得稅憑證;
(四)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條件的人才: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的確認意見書;
(五)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條件的人才:創新創業、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及法人登記證書或勞動合同文本;
(六)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條件的人才: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及法人登記證書或勞動合同文本;
(七)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條件的人才:市縣人民政府的確認意見書。
三、海口落戶買房
如果是普通落戶,只能購買1套住房,如果是人才落戶,可以購買2套住房!
1.普通落戶
2018年4月22日后戶籍遷入我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購買1套商品住宅(引進人才落戶購房除外)。
2.人才落戶
海南落戶(已取得戶口本),且符合《行動計劃》規定的引進人才條件的,不論以何種方式落戶,均可憑本人戶口本、相關學歷證書等等,在我省購買商品住宅,并享受本省居民同等購房待遇。
如2018年4月22日后以家屬隨遷方式落戶或未落戶,只寫配偶名字,須符合購房所在區域限購政策規定,提供2年或5年社保或個稅繳納證明,家庭名下無房且只能購買一套住房。
對在本省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戶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停止向其銷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場化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