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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少學費標準第十四條 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收取嚴格執行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
學校類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湖北 性質類別:農林類
通訊地址: 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獅子山街1號
學校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根據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統籌考慮各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占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直屬高等學校分布和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來源計劃。
第九條 學校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學校屬第一批錄取院校,部分專業和招生類型按有關規定在提前批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一)學校錄取的最低控制線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原則上只錄取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學校不啟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填報農業院校加分或降分的投檔政策,認可其他加分投檔政策。
(三)學校根據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志愿、投檔成績與相關單科成績相結合的原則確定。
(四)學校不設分數級差,不限男女生錄取比例。
(五)英語、商務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六)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若高考文化總分達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50分及以上者,可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若高考文化總分達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40分及以上可滿足考生專業志愿(專業志愿須填滿且不重復)。
(七)江蘇考生進檔后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排序,內蒙古考生按照“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錄取。
(八)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錄取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
(九)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市場營銷(國際農產品營銷)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原則上只錄取有志愿的考生。
(十)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的錄取按教育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辦理。自主選拔錄取、保送生、藝術類、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按教育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及學校公布的招生簡章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