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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少學費標準第二十九條 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和需交納其他服務性費用。
學校各專業的學費、住宿費和其他服務性收費等按湖北省政府有關部門當年確定的標準執行并隨入學通知書一并寄送給新生。
學校類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湖北 性質類別:理工類
通訊地址: 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693號(辦公地...
學校錄取規則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如無特殊要求,一般為1:1.2。
第十五條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原則上不錄取無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條學校鼓勵高分考生報考我校。對考分在各省重點線上、在二批院校中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考生,學校將保證其錄取;該類考生進校后在60天內可重新進行專業調整,并編入相關專業特色班學習;本科畢業后,符合我校研究生錄取條件,若報考我校研究生,根據我校研究生錄取辦法,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是:按考生專業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課總分相同,單科成績不低于150分制的90分者優先錄取;若條件仍相同,擬錄取專業的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錄取到未滿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與我校選考科目的分數總和為錄取總分。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選考科目成績高者。在我校選考科目線上考生不足時,可考慮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有其他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錄取原則是:取得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合格證(我校在湖北、河南、福建、湖南四省未組織藝術專業考試,考生只需通過省藝術專業聯考即可報考我校),福建省考生根據當地招生政策,按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40%+考生省級統考成績2.560%),其它省份考生錄取總成績為文化總成績的40%與專業總成績的60%之和(湖北省、河南、湖南省三省考生的專業總成績以該考生所在省聯考總成績為準),英語成績在錄取時作為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第十九條文藝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原則以考生所在地的省級招生辦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條獨立學院本、專科的錄取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對專科錄取有特殊要求的,學校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二條對于符合優錄條件或降分條件進檔的考生,符合本章程“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的優先錄取。
第二十三條除招生計劃中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進校后學校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學校頒發畢業證、學位證對英語成績有較高的要求。
第二十四條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五條學校信息與計算科學(本科)專業的考生數學成績一般要求在150分制的100分以上;英語(本科)專業的考生,英語成績一般要求在150分制的115分以上;國際經濟與貿易(本科)專業的考生,英語成績一般要求在150分制的100分以上;廣告學(本科)專業的考生,語文成績一般要求在150分制的90分以上;其它專業的考生英語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150分制的80分(西部省份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
第二十六條學校所有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且對往屆生和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二十七條錄取結果由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關于體檢標準第十六條 學校鼓勵高分考生報考我校。對考分在各省重點線上、在二批院校中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考生,學校將保證其錄取;該類考生進校后在60天內可重新進行專業調整,并編入相關專業特色班學習;本科畢業后,符合我校研究生錄取條件,若報考我校研究生,根據我校研究生錄取辦法,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學校獎勵資助第三十一條 根據學校規定,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進校后可持相關證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為激勵學生努力上進,每學年都設有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學校設有貸學金和勤工助學金。獎、貸、助學金的發放按照《武漢工程大學學生手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