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學校學費和住宿費收取。學校根據不同專業辦學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確定專業學費標準,按規定向社會公示。學費標準:民族傳統體育、社會體育專業為9000元/年;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財務管理專業為11000元/年。住宿費標準為1200元/年。
第十九條 資助特困生政策
為了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在我校的正常學習,學校采取如下資助措施:一是嚴格貫徹國家普通高校有關獎勵政策,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的學生進行重點獎勵;二是設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對特困生學費實行全部或部分減免制度;三是指導學生辦理貧困生生源地助學貸款;四是設立若干勤工儉學崗位,對家庭困難學生提供資助。
第二十條 畢業與就業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武當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畢業生就業前景廣闊,采用推薦就業,訂單培養就業,招生招工一體化就業等多種就業門路。有志升學者,依照當年省教育廳有關專升本文件規定的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