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區省示范高中特長生及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實施細則
為了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校形成辦學特色,根據《合肥市市區中招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細則。
一、招生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考生自愿原則。
(三)擇優錄取原則。
(四)分校錄取原則。
二、招生項目和基本條件
(一)體育類
個人項目為田徑、游泳、乒乓球、棋類(國際象棋、中國象棋、圍棋)、擊劍、射擊、羽毛球、體育舞蹈、武術等9項,武術項目招生基本條件為初中階段獲得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省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武術男女組單項個人項目省級前六名的隊員或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的考生,其他項目為初中階段獲省或市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上述單項競賽個人項目省級前六名或市級前三名的考生。集體項目為籃球、排球、手球、健美操等4項,招生條件由招生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并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及時公布。
(二)科技類
招生項目為青少年科技創新、青少年信息學、青少年電腦機器人。招生基本條件為:
(1)在初中階段獲由國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或科協主辦的“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創新成果競賽項目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2)在初中階段獲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或科協主辦的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市級一等獎、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在初中階段獲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省級一等獎(須是全國計算機學會組織)的考生。
(3)在初中階段獲由國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或科協主辦的青少年電腦機器人比賽市級一等獎、省級一等獎或全國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三)藝術類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藝術類招生條件由市教育考試院結合學校實際統一制定。其他學校招生條件由招生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并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發布實施。
(四)校園足球類
招生基本條件為:初中階段在國家注冊的校園足球隊員,省級足球比賽前六名、市級足球比賽前三名的隊員或經畢業學校推薦具有足球運動特長的考生。
三、招生學校和人數
類別 | 項 目 | 招生學校及人數 |
體育類 | 棋 類 (國際象棋、中國象棋、圍棋) | 合肥一中(15人)、七中(6人) |
乒乓球 | 合肥八中(男4人、女2人)、九中(6人) | |
游 泳 | 合肥六中(4人)、七中(6人) | |
田 徑 | 合肥六中(6人)、八中(男6人、女4人)、十中(6人)、十一中(10人)、168中學(6人) | |
擊 劍 | 合肥三中(3人) | |
射 擊 | 合肥九中(2人) | |
手 球 | 合肥三中(10人) | |
籃 球 | 合肥一中(男10人)、三中(10人)、十中(女5人) | |
排 球 | 合肥五中(女10人)、六中(6人)、三十二中(12人) | |
羽毛球 | 合肥八中(男4人、女2人) | |
體育舞蹈 | 合肥三中(10人)、十一中(10人) | |
健美操 | 合肥八中(12人) | |
武 術 | 合肥一中(5人)、六中(5人)、八中(5人) | |
國家二級及以 上運動員 | 合肥三中(6人)、十一中(4人)、廬陽高中(10人) | |
藝術類 | 西洋樂 | 合肥一中(30人) |
聲 樂 | 合肥六中(30人) | |
民 樂 | 合肥八中(30人) | |
播音主持 | 合肥三中(40人) | |
綜合類 | 合肥二中(美術100人、音樂20人) | |
科技類 | 科技創新 | 合肥一中(50人)、六中(35人)、八中(50人)、五中(機器人5人)、七中(8人)、九中(機器人4人)、十中(機器人2人)、168中學(6人) |
信息學 | ||
電腦機器人 | ||
校園足球 | 足 球 | 合肥一中(男12人)、六中(男12人)、八中(男12人);另校園足球定點學校:三十五中(男20人)、十三中(男12人、女8人)、廬陽高中(男20人)。其中十三中男、女守門員各1人、其他每校守門員1人 |
備注:合肥二中、三中、十一中、廬陽高中舉辦體育特色班或藝術特色班。
四、填報資格
1.在市區報名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中考成績須達到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廬陽高中三校體育特色班招收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考生中考成績須達到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的60%。填報合肥十三中、三十五中、廬陽高中足球定點學校志愿的考生,中考成績須達到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的80%。
3.填報體育類特長生(不含棋類)、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和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廬陽高中三校體育特色班志愿考生,中考體育考試成績須達到該學科滿分的90%及以上。
4.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普通高中錄取要求。
5.專業考核達到合格標準。
五、招生程序
(一)發布專業考核方案
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發布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和合肥一中等6所高中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實施辦法。其他各校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在報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通過校園網等向社會公布。
(二)學生報名
具備招生條件的學生憑獲獎證書原件等到各校或市教育考試院指定的地點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三)專業考核
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合肥一中、六中、八中3校特長生專業考核和高中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專業考核,其他學校特長生統一于規定時間內自主組織專業考核工作。專業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準考證號、性別、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將在合肥教育信息網及考生所屬初中畢業學校校園內公示3個工作日。
(四)填報志愿與錄取
公示無異議的專業考核合格考生,須于規定時間填報相應招生學校提前批次志愿。對于特長生招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計劃,依據普通高中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對于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專業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未完成的計劃調回該校統招生計劃。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我市將結合實際,逐年減少省示范高中特長生招生計劃。
六、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學校要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制定科學的專業考核方案。嚴格選聘評委專家,加強專業考核監督工作,切實執行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認真組織專業考核工作,并嚴格公示環節,確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專業考核應側重于考生的專業水平和特長,不得組織文化課測試。
(二)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審查考生錄取資格,不得在規定的范圍和項目外招生。對因資格審查不嚴或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造成誤錄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圍和計劃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各初中學校嚴格按照規定審查考生的報考資格。
(三)各招生學校要切實加大特長生學生入學后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努力保障其個性和潛能發展的良好環境。同時要督促特長生學生按照招生類型,積極參加學校校園文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