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3月開始 總分和評分標準提高
南海網海口2月9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符玲)2月9日,南海網記者從海南省教育廳了解到,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將于3月15日至4月20日進行體育考試。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考試不僅總分由過去的40分提高到50分,評分標準也有所提高。
據悉,此次體育考試坐位體前屈滿分20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滿分30分,兩項共50分,過去兩項總和為40分。同時,1000米男子跑3分56秒可得滿分20分,而1000米男子跑3分50秒才可得滿分30分。
按等級劃分為: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F等0—19分。以兩項考試成績總分計入中招考試總分,等級達到C等以上的考生方可被省一級學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此外,身患嚴重疾病及殘疾的學生,可憑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提出免考申請,經學校及考生家長簽署意見,由學校報市縣(單位)中招辦核準并公示一周無異議后方可準予免考,其體育科成績按C等的下限即35分計入該生中考總分。醫院證明和申請書原件裝入該生中考檔案備查。
而對于考前突發傷病(含女生例假)無法參加考試的學生,由學校報當地主考,經在場醫生核準,當地主考簽字同意后可以緩考。對緩考的考生,應在考試日期后一周左右參加補考,屆時仍不能參加考試的學生,其體育成績按免考得分(35分)的50%即17.5分計入該生中考總分。
此外,為保證體育考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必須嚴密組織考試各個環節,嚴肅考場紀律,建立監督機制,杜絕考場作弊事件的發生。對違紀人員和相關責任人應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