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養老金上調有何最新消息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從省人社廳獲悉,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今年前9個月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全省有近490萬退休人員參加此次調整,調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長6.7%。
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并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照顧。
具體政策為:
定額調整。根據退休時間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2元、72元、62元。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掛鉤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6%。
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后,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5)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東、宣恩、咸豐、來鳳、鶴峰,十堰市的鄖縣、鄖西、房縣、竹山、竹溪,宜昌市的興山、秭歸、長陽、五峰,神農架林區)。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延伸閱讀:湖北下調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昨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5月1日起兩年內,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企業減負,為職工增加現金收入。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將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降低至19%。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現行的2%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上述兩項措施的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同時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依法申請緩繳公積金,待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并補繳緩繳的公積金。
記者昨從省人社廳了解到,湖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一直執行20%的比例。此外,去年3月1日起,湖北省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3%降至2%,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2%降至1.5%,個人繳費比例由1%降至0.5%。湖北省人社廳相關人士認為,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意義重大,湖北省社保繳費費率均將按照國務院部署進行落實。
據了解,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現行政策為:職工和單位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根據各自實際情況提高繳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過12%。
業內人士指出,武漢市目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比較規范。對于職工來說,每月繳存的公積金總額會隨之下降,但其到手的現金工資將增加。另外,武漢繳存職工中低收入群體超過57.11%,這意味著對超過一半的職工來說,變化不會特別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