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休干部撫恤金可以領取多少?為了幫助大家了解清楚,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離休干部撫恤金,歡迎大家查看!
一、死亡撫恤金一次性發放標準
1.年齡在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80個月;
2.年齡在50周歲以上至70周歲(含70周歲)之間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20個月;
3.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60個月。
二、非因公死亡撫恤金發放標準
1.喪葬補助費: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5個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發給。
2.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于2000元按20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月,低于4000元按4000元發給
職工死亡喪葬費補助標準
1、凡病故的工作人員,其喪葬費為4000元。
2、凡因工(公)死亡的工作人員,其喪葬費為5000元。
職工死亡一次性救濟金標準
1.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
2.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
3.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
1.每人每月補助費為230元;
2.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費為195元。
3.居住在本省其他地區城市一人者,每人每月補助費為210元。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傷亡撫恤標準
1.被批準為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工資;
2.因公犧牲(因公死亡)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
3.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