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假國家規定2017:取消晚婚假,婚假僅3天
一般來說,結婚的雙方符合以下情況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婚假天數。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拓展閱讀??深圳婚假期間工資發放
1、法定婚假期間
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等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員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其假期的工資。可知,員工所享受的三天法定婚假是與年休假等假期處于同一法定地位的,所以在三天的法定婚假期間,公司應當根據與員工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全額支付其工資。
2、獎勵婚假期間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如果員工屬于晚婚的情況,在10天的獎勵性婚假中,公司也應當照發其全部工資和全勤獎金,同時也不得扣發其原有的任何福利性待遇。
所以,婚假期間(無論是3天的還是15天的,),公司都應該照發全部工資和全勤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