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理工教務管理系統(一)
陜西理工學院教務管理系統入口:http://jwc.snut.edu.cn/
陜理工教務管理系統(二)
池州學院教務管理系統登錄入口:http://211.86.193.14/
陜理工教務管理系統(三)
陜西理工學院本科生課外學分管理暫行規定
陜理工教發[2004]44號
第一條 根據《陜西理工學院關于修訂本科培養計劃的原則意見》規定,為加強學生
創新意識和能力的培養,充分展示學生個性和特長,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自2002級本科生起全面實施學分制。學生在校期間,需修滿本專業培養計劃中規定的學分,其中必須獲得6個課外學分,方可準予畢業。為此,特制定本實施方法。
第二條 教務處、宣傳部、學生處、團委、科研處、社科部、思想政治教研室、基礎課部、各系等單位為課外6學分的授權單位,獲得課外6學分的具體項目和學分值見附件一。 第三條 授權組織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并及時向學生所在系提供參加活動的名單及獲獎情況。
第四條 課外學分獲得認定及程序
1.新生進校后,各系應根據學生名冊在教務處領取課外學分記錄卡(見附件二)并統一保管。
2.學生在校期間,憑獲獎證書和組織單位(授權單位)提供的相關材料,由各系審核確定后,每學期統一記錄在課外學分卡上。
3.凡獲課外學分超過6學分者,以6分學分計,課外學分與培養計劃中課內學分不能相互替代。
第五條 成績管理:每年統計一次學生獲得課外學分情況,并及時通知學生。每年五月份將應屆畢業生課外學分卡上報教務處,統一記錄在學生成績檔案中,并審核畢業生資格。 第六條 凡應屆畢業生中未獲得規定的課外學分者,按其結業生處理,允許返校重修課外學分一次,合格后可換發畢業證書。
第七條 教務處每年對課外學分管理工作檢查一次,對不合格或弄虛作假的學生和部門,經調查核實后上報學院,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對于新增的項目須由組織單位提出申請,交教務處審核,報學院審查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九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教務處。 附件:1.課外學分的具體項目、學分值和授權單位 2.陜西理工學院課外學分記錄卡
2004年11月20日
附件一:
課外學分的的具體項目、學分值和授權單位
附件二:
陜西理工學院課外學分記錄卡
系: 專業班級: 學號: 姓 名 :
審核人: 日期: 送交教務處日期:
陜理工教務管理系統(四)
陜西理工學院本科生創新學分管理辦法
教務處
陜理工教[2011]23號
陜西理工學院本科生創新學分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陜西理工學院2010版本科培養計劃》,為規范創
新學分的認定與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創新學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間,根據自己的特長和
愛好從事科研、技術開發或社會實踐等活動所取得的優秀成果,經認定后被授予的學分。
第三條 創新學分從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本科生至少取得創新學
分6學分方可畢業,學生創新學分與培養方案中課內學分不能相互替代。
第四條 取得創新學分的途徑包括:科學研究、發表論文、技術開發、技能考核、發明創造、社會實踐等。
第二章 創新學分的管理
第五條 創新學分實行校、院(系)兩級管理,院(系)負責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