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師范學院教務管理系統怎么登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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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師范學院教務管理系統怎么登陸(二)
商丘師范學院教學常規管理規程
商丘師范學院教學常規管理規程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經常性中心工作。教學管理工作是維護和穩定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的重要保證。為進一步明確教學工作職責,促進教學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規程。
第一章 教學計劃
第一條 教學計劃是指導教學工作的重要文件,是培養人才和組織教學的基本依據。
第二條 教學計劃應體現培養目標的基本要求,反映專業教學的客觀規律,正確處理政治教育與專業教育、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傳授知識與培養能力等方面的關系,注重知識、能力、素質的協調發展和共同提高,使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都得到發展。
第三條 教學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①培養目標;②學制;③課程設?;④時間安排;⑤課程比例結構;⑥教學計劃運行表。其中課程設?是教學計劃的核心。課程設?應遵循循序漸進、優化課程比例。理論聯系實際、增強適應性等原則。
第四條 教學計劃的制訂必須在主管院長領導下由教務處組織進行,并由系主任具體負責,經院長批準后執行。
第五條 教學計劃既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又要根據社會、經濟和科技發展以及學校的實際情況,適時地進行調整和修訂。教學計劃一經確定,必須嚴肅認真地執行,不得隨意更改。局部的開設順序和教學時數的調整,須經系(室)主任提出,教務處同意。課程門類的增減和培養規格的變動,須報院長批準。
第二章 教學大綱與教材
第六條 教學大綱是進行課程教學的基本依據,每門課都必須有教學大綱。大綱可參照教育部提出的課程教學基本要求,組織有關教師編寫,經系(室)認定后使用,也可參照使用教育部組織制定或推薦的教學大綱。
第七條 教學大綱的內容包括:①課程的目的與任務;②課程的基本要求;③課程的內容與重點、難點;④學時分配;⑤實驗內容與學時分配;⑥教材與參考書目等。
第八條 教師應按教學大綱的要求組織教學,并以教學大綱為標準檢查教學,考核學生學習成績。
第九條 各門課程均須按教學大綱的要求,慎重選擇教材。各課程應盡量選用教育部推薦教材或水平較高的教材。教材的選訂由主講教師提出書目,系(室)主任審查同意,按規定時間報教材科預訂。
第十條 選用教師自編或與外校合作編寫的教材須經系(室)主任審定確屬優秀教材,由系(室)主任簽名同意,報教務處主管教材的處長審批后方可報訂。
第三章 任課教師
第十一條 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在教師,教師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直接關系著教育質量。教師必須認真學習并掌握淵博的知識,積極開展教學研究,探討教育規律,投身于教學改革。
第十二條 任課教師必須旗?鮮明地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以教書育人為已任,以認真負責和一絲不茍的科學態度對待教學。
第十三條 各門課程的主講教師一般應由講師以上的教師擔任。個別專業的某些課程確因師資條件限制,可暫由助教(或相當于助教的具有本科學歷的教師)擔任主講,但該教師必須有所在系(室)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后方能擔任主講。主要基礎課的主講教師應選派業務水平高、教學能力強、教學效果好的教師擔任。專業選修課一般由教授、副教授或在某一領域確有專長的講師擔任主講。
第十四條 凡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的教師應積極承擔基礎課教學的任務。
第十五條 各門課程的教學,原則上應有一位主講教師自始至終地講授,不應多人分段講授,以保證教學的連續性。
第十六條 主講教師任課安排,各系(室)應在上學期放假前報教務處備案,并進行資格審核。授課通知書由各系(室)分別下達。主講教師要填寫“教學進度表”一式三份,教務處、系(室)、本人各保存一份,以備查。課程表須在教務處宏觀指導下由各系(室)編排,課程表排好后不得隨意變動,教學任務不得私自交換和轉讓。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以教學任務通知書和課程表為憑。
第十七條 任課教師應按課程表按時上下課,不得缺課或私自調課,不得隨意增減教學時數。教師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要履行調課手續,并提前通知系(室),由系(室)負責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