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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是本科教學環節的重要一環,是教學質量的重要體現。2019屆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安排原則:教務處制定要求,總體協調,對質量進行過程監控;各學院制定本院工作具體安排并負責組織實施。
一、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要求
為加強對2019屆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的管理,使各環節的工作規范化,保證畢業論文(設計)質量,按照《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管理規范》要求,對2019屆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要求如下:
畢業論文(設計)指導教師安排
加強對畢業論文(設計)指導教師的遴選和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指導學生數量,每位指導教師指導學生人數原則上最多不可超過6名。應召開畢業論文指導工作動員會,明確指導教師的職責,增強責任意識。進行必要的指導培訓和經驗交流活動。
畢業論文(設計)選題
嚴格按照《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選題質量控制流程》操作,各學院要把好“選題”關。
①畢業論文題目由學生選定,也可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自擬與所學專業有關的題目。
②畢業論文(設計)選題應符合本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必須與所學專業直接相關,緊密結合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具有理論和實際意義。
③學院畢業論文指導委員會要對所有題目進行嚴格審核并將最終確定的畢業論文題目。
④選題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學生對畢業論文(設計)題目所做的任何修改、變更必須經指導教師、學院主管領導審批方可。
學院應召開專門的畢業論文(設計)題目審定會,同時做好會議記錄備查。學校鼓勵學生參與教師科研工作,如該畢業論文(設計)題目或數據或經費來自某科研課題,請務必在《開題申請表中》標記課題來源,并請指導教師在指導教師審閱意見欄目中寫明課題具體情況。
畢業論文(設計)培訓、指導
指導學生畢業論文是教師的教學任務之一,具有本科畢業論文指導教師資格的教師不得拒絕學院安排的指導畢業論文工作,指導教師應幫助學生深化對所研究課題意義的理解,推薦、介紹研究方法,在研究范圍、研究目標、研究方法、寫作方法及撰寫規范等重要環節提出明確要求,定期檢查學生的畢業論文撰寫進展情況,在《論文指導記錄表中》應提出詳細、具體的寫實性修改意見。
開設畢業論文(設計)寫作課程或舉辦相關的講座,對學生進行科研和寫作方法培訓;加強學生學術誠信教育,宣講學校關于論文中出現抄襲等現象的處理規定及后果。
畢業論文(設計)撰寫
學生撰寫畢業論文應查閱、研究寫作論文所必須的文獻資料;學生論文寫作應符合有關學術規范,寫作體例可參照《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寫作基本規范》;畢業論文引用他人實驗數據、調研資料、論點、結論以及其他學術研究成果或獲得他人幫助,必須詳細注明;畢業論文定稿后,要按學校統一規定的紙張規格和行文格式打印并裝幀。
畢業論文(設計)相似性檢驗
①向學校提交論文時間:2019年4月21日前
②檢測標準:
(1)相似性達55%以上為嚴重不合格,本次答辯不予安排。論文須重新選題或重做,半年后重新申請答辯。如論文相似率再次達到55%以上,論文按不通過計。
(2)相似性達54-35%為不合格,要求學生在論文指導教師指導下重新修改論文。在預答辯前5個工作日重新提交再次檢測,再次檢測同時學校安排匿名評審。檢測和評審合格后方可答辯。檢測和評審仍不合格,將推遲答辯。
(3)相似性達34-25%,對學生提出警告,要求學生自行修改。預答辯前3個工作日重新提交,再次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答辯。
畢業論文(設計)院內盲審
①院內盲審比例:100%。提交院內盲審的論文,應已經通過指導和相似性檢測。
②評審程序:畢業論文(設計)以匿名形式,交由兩位專家進行評審。進入答辯環節須獲得兩位評審專家的一致通過,且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根據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修改。若兩位評審專家一致認定為不通過,則需延期答辯,不得參加學院首次答辯。若兩位評審專家意見不一,則該論文提交學院畢業論文指導委員會審定,審定結果作為最終結果。
③評審的論文中不得出現教師及學生個人信息。
畢業論文(設計)答辯
①答辯比例:100%。
②凡出現如下情況情形者均不予安排首次答辯:
(1)指導教師在成績評定中不建議答辯的;
(2)院內盲審未通過的;
(3)相似性檢測重復比大于55%的;
(4)相似檢測重復比在54%和35%之間,經二次修改仍未達到答辯標準的。
③若出現以上情況,學生需對其論文進行修改,至相似性檢測通過后,學院另行安排答辯時間。
論文(設計)質量監控
各學院要嚴格論文(設計)評定質量標準,不得以學生實習、找工作等理由降低評分標準。
①對同一學生,原則上應分別指定論文(設計)指導教師和論文評閱教師;指導教師不參加所指導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答辯;
②論文(設計)指導教師對不遵守指導教師指導,不按學校要求認真完成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應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其畢業論文(設計)做出限期修改、論文(設計)不送審等方面的決定;
③論文(設計)評閱教師對未達質量標準的畢業論文應給予論文不及格評價;
④論文(設計)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對未認真準備答辯或經答辯發現畢業論文(設計)存在質量問題、誠信問題的學生應給予論文(設計)不通過、延期答辯等方面的答辯結論;對于兩次答辯仍未通過答辯的學生,學院不再提供答辯機會。
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及成績評定
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最終綜合成績分別由指導教師、評閱教師和答辯小組的評分綜合組成,三部分的組成比例分別為40%,10%,50%,畢業論文的成績評定采用五級記分制,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優秀:85-100分;良好:75-84分;中等:64-74;及格:60-63分;不及格:60分以下),每個學院優秀率控制在畢業論文(設計)數的20%以內,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5%以內,其它35%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本科生論文(設計)打分應保持與評語的一致性,避免評語雷同,打分隨意,多篇分值一致的情況。
答辯:各學院要組織答辯小組,且每個答辯小組須由3-5名教師組成,指導教師應回避,即指導教師不參加對自己指導學生的答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