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前身為杭州師范專科學校,創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為杭州師范學院。1962年,杭州師范學院與浙江教育學院、浙江體育學院合并,更名為浙江師范學院。1965年,浙江師范學院從杭州搬遷至金華。1980年被列為省屬重點高校。思而學教育網 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w.zjnu.edu.cn/ http:http://yzw.zjnu.edu.cn/,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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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學制
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的學制為三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制一般為二年,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學制為三年。
三、招生名額
我校擬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約800多名,擬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約600名,其中含擬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約140名。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指標數為準,招生計劃在復試及錄取時,將根據情況在全校進行適當調整,目錄中的招生計劃僅供參考。
說明:第三位是“5”的專業代碼,所代表的是專業學位。0352社會工作碩士,0451教育碩士,0452體育碩士,0453漢語國際教育碩士,0454應用心理碩士,0551翻譯碩士,0852工程碩士,0951農業推廣碩士,1251工商管理碩士(MBA),1252公共管理碩士(MPA),1351藝術碩士。
四、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名參加教育部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高職高專畢業后到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報考工商管理碩士(125100,MBA)和公共管理碩士(125200,MPA)的考生必須是: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我校MPA根據培養方向在不同學院招生)
5.滿足招生專業所列特殊要求。
6.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經教育部批準,我校可以推薦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也可以接收外單位(必須具有推免資格的高校)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免試碩士研究生。接收推薦免試生工作每年9月中旬開始,10月下旬結束。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期限內到報名點辦理報名所有手續。
五、報名
(一)網上報名
1.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2.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錄研招網,按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預報名時間:2013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應屆本科畢業生登錄研招網進行網上預報名;
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信息有效,無需重復報名。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特別注意:考生應牢記并保管好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等信息。
3.推薦免試生(含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生)須在10月31日前憑推薦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放的校驗碼在研招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并與其他考生同期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
4.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2013年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確認報名信息,繳費并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2.報考點工作人員對考生提供的證件進行認真核對;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報考點采集考生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未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的,原則上不予現場確認。
請各考生對照報考條件,不符條件者請勿報考。進行網報但未現場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2.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5.我校個別專業按方向設置初復試考試科目,考生報名時要慎重選擇研究方向和考試科目;招生專業和方向等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6.我校不接受同等學力人員跨專業報考;也不接受大學三年級本科生報考。
7.我校個別專業報考有特殊要求,具體見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
8.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信息必須一致,如不一致,請在報名前去公安部門更正。
9.考生學歷信息,應跟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上的信息相一致。
10.通訊地址主要用于寄發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地址(省、市、縣、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姓名等),通訊地址和手機號碼須在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訊地址須詳盡、準確。
(四)報考資格審查
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六、考試
(一)初試
1.初試日期與地點
(1)初試日期:1月4日?5日,詳見《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
2013年12月25日-1月6日,開通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系統,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點:在考生所選報考點確定的初試地點考試。一般需注意報考點公布的有關通知或公告。
2.初試科目
考試科目:含思想政治理論、外語、業務課等3~4門,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語(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等)、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分值300分)、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分值300分)、歷史學基礎(分值300分)、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15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0分)等由國家統一命題;二外、業務課由我校自行命題。思想政治理論、外語、二外分值100分,業務課分值150分(業務課中體育學基礎綜合、體育綜合、心理學專業綜合、非洲教育概論、非洲史為300分)。各考試科目均為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請考生根據報考的專業(方向)選定考試科目。
(二)復試(初試成績滿足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參加)
1.復試時間:一般為每年4月份,具體另行通知;
2.復試地點:浙江師范大學;
3.復試包括綜合復試加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綜合復試采取專業知識綜合筆試+專業面試方式。專業知識綜合筆試(復試科目)具體見招生專業目錄;
4.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課程見招生專業目錄加試部分;
5.復試辦法另行通知。
6.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七、錄取
(一)我校在經過復試和政審后,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錄取名單。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八、學費和獎學金
根據國家文件規定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的具體標準和獎助辦法見相關文件規定。我校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體辦法另行制訂。
九、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報考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發現,不論何時,我校均有權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十一、其他
(一)我校為碩士研究生提供助學金、獎學金、培養費及評優評獎機會,能夠提供外出訪學等學習深造機會。
(二)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三)我校研招信息網提供往年自命題科目考試試題和考試大綱的免費下載。我校不辦理參考書目郵購事宜,考生可到相關書店購買。
(四)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學位。
(五)本招生簡章與國家最新發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請查閱以下網址:http://yzw.zjnu.edu.cn。
熱忱歡迎各地有志青年報考浙江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
招生單位:浙江師范大學單位地址:浙江省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郵編:321004
招生單位代碼:10345 聯系電話:0579-82283026 傳真:0579-82280023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yzw.zjnu.edu.cnE-mail:yzb@zjnu.cn
歷史沿革
1956年,杭州師范專科學校在杭州西子湖畔誕生。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浙江省第一所沒有任何學校做基礎、依靠白手起家建立起來的高等院校。1958年6月,浙江省省委、省人委決定,杭州師范專科學校升格為師范學院(校名待定)。后決定定名為“金華師范學院”,并遷往浙江中部城市金華辦學。省里選定金華北郊高村以南、駱家塘村以北(包括駱家塘村)、金華第二中學以東的言臺山、茅栗山的黃土地為院址(即浙師大現校址);并且以金華專員公署為主組成了金華師范學院籌建工程處,迅速辦理了征地手續,制訂了工程規劃,由省直接投資撥款,金華師范學院第一期工程在1958年底破土動工。
1959年10月底,浙江省省委、省人委正式下文,決定把學校定名為“杭州師范學院”。學校雖然定名為了“杭州師范學院”,但派去參加籌建工程處工作的人員并沒有撤回,1959年學院還不時派師生前往金華參加建校義務勞動,甚至還投資5萬元購置了校具。直至1960年3月13日,杭州師范學院在金華籌建工程處的5位同志才撤回學校。1960年4月,建德師范專科學校遷入在金華新建成的第一期工程校舍(1959年12月竣工),并于當年7月改辦成金華師范學院。1962年8月30日,經國務院批準,杭州師范學院、浙江教育學院、浙江體育學院三校合并,改名為浙江師范學院。1963年,著名國學家、書法家、浙江博物館館長張宗祥為學校書寫了校牌。
20世紀60年代中期“文革”爆發前夕,浙江師范學院開始步入了動蕩和不安。1965年5月下旬的一天,浙江省省委第一書記江華和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陳冰約見學院副書記王元珍、副院長林堯和辦公室主任紀夢秋,口頭傳達了省委關于學院搬遷金華北郊農村現校址的決定,理由是戰備疏散。消息傳出,全院師生嘩然。學校領導多次開會研究的同時,先后赴金考察。6月8日,校黨委綜合實地考察和群眾意見,向省教育廳和省委宣傳部就遷校問題打了《報告》,實事求是地說明:“全院一次搬到金華有很大困難,主要是教學用房不敷使用,生活用房也很懸殊(金華校舍總共才23487平方米),如果一次搬去,不但學生無法上課,很多教師也無宿舍可住。”8月上旬,省委作出新的具體決定:體育系、外語系并入杭州大學;教研部留在杭州改為省教育廳教研部(后重建成現在的浙江教育學院);中文、數學、物理三系隨校搬往金華。
遷校工作很快展開,從7月下旬到8月底止,只用了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迅速完成了900多噸的圖書、儀器、校具等物資的包裝、運輸、拆卸、安裝等任務,做到安全無損。與此同時,還完成了金華校舍的教學用房、生活用房的初步修繕和安排布置工作,保證了學校在9月上旬如期開學。南遷金華后,浙江師范學院縮小到3個系3個專業,學生從1084人銳減到730余人,教職員工從536人銳減到321人,校舍面積銳減到2.4萬平方米。學校還不及1958年升格杭師院時的規模。
1965年8月,中共浙江省委在浙江師范學院遷至金華后學校如何定位時指出:“學校遷金后試辦為半工(農)半讀性質的師范學院,其任務是既培養第一代半工(農)半讀中等學校師資,又培養全日制中學師資。”8月21日,搬遷任務還沒有全部完成,學校就向省委宣傳部(并報書記處)呈送了《關于我校改為半工(農)半讀后幾個問題的請示報告》,并對半工(農)半讀的具體做法作了說明。
在金華地、縣、區各級領導的支持下,學校一邊開展調查研究制定計劃,一邊著手解決勞動基地問題,最后投資100萬元,在蔣堂楊梅垅平水殿建起了浙江師范學院農場。不久,中文系一年級師生就到農場半農半讀,寒假還在農場辦起了浙師院農業技術學校(半農半讀)作為附中,招生50名。同時組織66屆學生到附近幾個縣的農業中學實習。不久,“文革”開始,農場土地移交給部隊,農業附中也于1967年底隨校農場撤銷而停辦。
1970年7月27日,浙江省下發《關于調整大專院校的決定》,關于浙江師范學院只有一句話:“浙江師范學院的人員、設備,由省統一調配給金華、麗水、臺州三地區。”令浙江師范學院一分為三,分別以此為基礎建立師專(未經教育部批準)。直到1974年6月4日,國務院科教組正式下發了《關于同意重建浙江師范學院的通知》,并通知已分散至金華、麗水、臺州三地的原有教職工根據本人意愿決定是否返校工作,停辦四年之久的浙江師范學院又得到了恢復和延續。1980年,被列為省屬重點高校。1985年2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達了《關于將浙江師范學院改為浙江師范大學的批復》。
1993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1998年,被批準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2009年,學校成為博士學位授權立項建設單位。2013年,學校完成了博士點的驗收。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財政學校、浙江幼兒師范學校、金華鐵路司機學校相繼并入浙江師范大學 。2013年,學校完成了博士點的驗收。2013年獲批教育學、中國語言文學、數學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將于9月起招生。
7月,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浙江海洋學院蕭山校區辦學體制的復函》,浙江海洋學院蕭山校區中的350畝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整體轉讓給浙江師范大學,設立浙江師范大學蕭山校區,主要用于杭州幼兒師范學院及特殊教育師范專業的建設、發展。蕭山校區從9月份開始以浙江師范大學名義招生。
2015年入選浙江省第一批重點建設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