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活動,能更好地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推薦的2017職業衛生培訓計劃,希望大家會喜歡!
【2017職業衛生培訓計劃1】
為推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衛生培訓工作,不斷提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水平,提高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治意識和能力,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20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做好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近年來,各地區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推進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當前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仍然存在著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投入不足、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培訓率偏低,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不了解職業病危害對自身健康的損害、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差等問題,導致大量勞動者職業健康受到嚴重傷害。
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實踐表明,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是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一安全紅線的內在要求;是增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水平和勞動者自我防護能力的重要途徑;是督促用人單位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職業安全健康的源頭性、基礎性舉措。用人單位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就是隱患”的觀念,把職業衛生培訓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實把工作謀劃好、部署好、落實好。
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以“強化紅線意識、促進職業健康”為工作主線,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為主要內容,實施分類培訓,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崗位和重點人群,進一步明確職業衛生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法,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法治意識和管理水平,提升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為防治職業病危害提供保障與支持。
(二)工作目標。力爭在“十三五”期間,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化工、建材等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領域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培訓率達到100%。
三、落實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主體責任
用人單位是職業衛生培訓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職業衛生培訓制度,保障職業衛生培訓所需的資金投入,將職業衛生培訓費用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要把職業衛生培訓納入本單位職業病防治計劃、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責任體系,制定實施方案,落實責任人員。要建立健全培訓考核制度,嚴格考核管理,嚴禁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要建立健全培訓檔案,真實記錄培訓內容、培訓時間、訓練科目及考核情況等內容,并將本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證明,以及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監測人員培訓情況等,分類進行歸檔管理。
用人單位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或者轉崗導致勞動者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變化的,應對勞動者重新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將職業病危害作業整體外包或者使用勞務派遣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當將其納入本單位統一管理,對其進行職業病防治知識、防護技能及崗位操作規程培訓。用人單位接收在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職業衛生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四、逐步推進職業衛生培訓與安全生產培訓一體化
各地區要根據工作實際,推進安全培訓與職業衛生培訓一體化,提高培訓效率,減輕用人單位負擔。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在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等行業領域實行安全與職業衛生統一培訓、統一考核,并保證參加職業衛生培訓的時間不少于總學時的30%,繼續教育時職業衛生培訓不少于20%。經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證中注明職業衛生培訓內容和培訓學時,不再單獨進行職業衛生培訓。其他行業領域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內容和學時開展職業衛生培訓。
五、突出重點,督促重點行業領域開展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化工、建材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積極開展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用人單位要突出存在矽塵、石棉粉塵、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職業病危害嚴重崗位上的勞動者,對其進行專門的職業衛生培訓。 要把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農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員作為職業衛生培訓的重點人群,針對其流動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不強等特點,采取形式多樣的培訓,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指導并監督檢查煤礦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病危害監測人員和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把煤礦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培訓當中,提高培訓效果。
六、因材施教,明確培訓內容及培訓時間
用人單位要根據行業和崗位特點,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和培訓學時,確保培訓取得實效。沒有能力組織職業衛生培訓的用人單位,可以委托培訓機構開展職業衛生培訓。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主要培訓內容: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職業病危害防治基礎知識,結合行業特點的職業衛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訓不得少于16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于8學時。
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主要培訓內容: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標準,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與管理,職業衛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訓不得少于16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于8學時。職業病危害監測人員的培訓,可以參照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要求執行。
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主要培訓內容:國家職業病防治法規基本知識,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所從事崗位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勞動者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與義務等。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于4課時。煤礦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三類人員繼續教育的周期為一年。用人單位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或者轉崗導致勞動者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時,要對勞動者重新進行職業衛生培訓,視作繼續教育。
七、切實提高職業衛生培訓質量
用人單位要充分利用手機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傳職業病防治知識,鼓勵勞動者集中參加網絡在線職業衛生培訓學習,有關內容和學時可按規定納入考核體系。鼓勵用人單位按照“看得懂、記得住、用得上”原則,根據不同類別、不同層次、不同崗位人員需求,組織編寫學習讀本、知識手冊等簡易教材。要借鑒安全生產培訓的有效做法,在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推行交班前職業衛生培訓,有針對性地講述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操作規程和防護知識等,使交班前職業衛生培訓成為職業病危害預防的第一道防線。
八、加強對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的監督檢查
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用人單位依法開展職業衛生培訓, 幫助用人單位解決培訓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要利用行政執法、重點幫扶等方式推動培訓工作,把職業衛生培訓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監督執法的重要內容,重點檢查培訓計劃、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也可以現場檢查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技能,檢驗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的效果。
對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未經培訓就上崗作業的勞動者,一律先離崗、培訓合格后再上崗。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倒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的落實情況,凡存在未經培訓上崗的,嚴格依法予以處罰。
【2017職業衛生培訓計劃2】
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7號)等有關規定,加大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力度,提高安監部門監管能力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水平,根據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1〕106號)、省安監局《關于加強全省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通知》(皖安監健〔2011〕106號)要求,現結合我市實際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大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力度
職業衛生培訓是職業衛生監管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是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的具體體現。當前,我市大多數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仍然薄弱,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危害防護意識與《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同時,安監部門職業衛生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還有待提高。各縣區安監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大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力度,推進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
二、明確對象,做好職業衛生培訓分級分類
職業衛生培訓對象包括安監部門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和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以及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其中,安監部門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和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由安監部門組織實施,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培訓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市安監局在組織、指導鄉鎮(街道、工業園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的培訓工作中應將職業衛生納入培訓內容。
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實行分級分類原則。市安監局負責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安監機構職業衛生監管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市重點企事業單位以及全市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指導并監督檢查全市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各縣區安監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本地區其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指導并監督檢查本地區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用人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崗位的勞動者進行專門的職業衛生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培訓的內容包括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操作規程以及所在崗位的職業危害及其防護設施、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應急救援知識、勞動者所享有的職業衛生權利等內容。用人單位應做好職業衛生培訓記錄及存檔工作。存檔內容包括培訓通知、培訓內容、考核成績、影像資料等,檔案資料應有專人負責保管。
三、突出重點,做好2017年度培訓工作
各縣區安監部門要把職業衛生培訓作為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措施。今年所有已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都要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并開展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市局將于今年集中組織兩次職業衛生專題培訓班,重點對非煤礦山、木質家具制造、箱包加工、制鞋、水泥生產、石材加工、船舶修造、陶瓷制造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安監機構職業衛生監管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培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各縣區安監部門要結合實際,突出針對性和操作性,做好對本地其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進行專題培訓,在認真做好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明確培訓目標和任務,每個縣區至少要辦兩期培訓班。同時,要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著力提高勞動者職業病防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