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工作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全局,既是重要的經濟問題,又是嚴肅的政治任務,為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最大限度地減輕水旱災害損失,確保我鄉建設穩步推進,現制定防汛抗旱工作計劃。
今年全鄉防汛抗旱總的指導思想是: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團結協作”和“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突出重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嚴明紀律,扎實開展防汛抗旱工作,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一、任務要求。
(一)防汛方面。
1、防洪工作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為首要任務,確保不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故。
2、切實落實防汛責任制,責任到人,措施能操作。
3、防汛值班堅持24小時值班制,不脫崗,不發生人為任何事故。
4、防汛安全檢查工作需在汛期前進行全面排查,發現隱患點要及時處理和上報,同時在暴雨、高潮期間,全面加強防汛安全檢查,不出險、不出事故。更要抓緊病險水庫處理,汛期來不及處理的應落實度汛應急措施
5、在汛期前需做好防汛各類預案的準備與落實,出現緊急警報與險情,啟動預案,指揮系統正常,各項搶險工作有條不紊。遇超標準洪水,有預案、有對策措施、能落實,力保工程安全。遇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能迅速有效地應對,把災害減輕至最低程度,并有防止生衍生災害的對策和措施。
6、發生災情時,及時收集信息和上報工作,做到傳遞及時、準確,處置無誤。
7、認真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日常檢查,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
8、當遇設防標準以內洪水時,確保我鄉境內各個村莊安全、不危及222國道、村的重點山塘水庫不垮壩。當發生低于有記錄以來最大洪水時,確保村所在地和交通干線等各類重要設施不受淹;當發生超過有記錄以來最大洪水時,力保村所在地和交通干線等各類重要設施不受淹;對無防洪保護工程或尚未形成防護保護圈的,有嚴密可行的撤退轉移措施。同時確保不發生大面積內澇。
9、落實防洪安全責任和安全度汛措施,確保上下游村民及工程安全;確保工程安全度汛。
10、落實區水利局有關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山洪地質災害的防御工作,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除澇方面
認真檢修涵閘,鞏固和提高除澇標準,要確保農田農作物不受澇。
(三)抗旱方面。
抓好蓄水和水源調度,確保全鄉水稻灌溉用水,如遇特大旱情,要利用現有設施適時提水灌溉,確保農業人口不受旱。
二、保障措施
(一)深入一線,調查研究,摸清情況。
深入各村,開展調查研究,深刻吸取我鄉20XX年“7.25”,20XX年“5.11”“6.10”山洪地質災害事件的經驗教訓,掌握防汛一線的情況,安排全鄉防汛各項準備工作,落實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同時完善 “鄉-村-組”三級防汛工作網絡。
(二)防汛值班提高認識,立足抗災保平安。
各級各部門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廣泛宣傳動員,按照新時期防汛抗旱“兩個轉變”的要求,堅持防汛抗旱并舉,除澇防洪并重,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從思想上、組織上、物資上做好充分準備,調動各界力量,以迎戰可能發生的水旱災害。認真落實防汛值班制,督促各防汛任務單位做到24小時值班,值班責任到崗、到位、到人,做到不擅自離崗、不脫崗。鄉防部加強防汛值班責任制檢查,崗位責任抽查。在臺風、暴雨、高潮期間各防汛領導小組要加強防汛值班崗位檢查,深入一線檢查,對出現的情況與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值班崗位責任制到人同時按照防汛預案做好防汛防臺各項防御措施,信息傳遞,上通下達,實行重大事項逐級報告制度,落實災情、損失等情況及時反饋制度。
(三)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我鄉要繼續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的防汛責任制,并與各村、重點山塘水庫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真正做到領導到位,指揮到位,劃片包干,插牌立界,責任到人,同時組織好搶險隊,籌集防汛器材,準備好搶險工具,并根據汛情待命土堤,確保關鍵時刻“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四)協調合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我鄉、村、組各有關部門要立足本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積極為防汛抗旱工作搞好服務,水利站要當好參謀,掌握好水情、工情,及時提出防范和搶險措施,農業技術服務中心要做好抗災奪豐收的技術指導工作,安檢站要保證防汛抗旱的物資器材暢通無阻,要做好通信設施的維修養護工作,民政、勞保、財務、司法等站所要及時做好遷安救災工作,衛生院要做好防疫和醫療工作,派出所要負責維護防汛搶險秩序和社會治安工作,其他部門都要圍繞防汛抗旱搞好服務,進入主汛期后,要組織民兵預備役做好搶險準備
(五)嚴明紀律,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
防汛抗旱工作必須紀律嚴明,確保政令暢通,做好這一工作,對全鄉上下都是一次嚴峻的考驗,因此,必須嚴明防汛抗旱紀律,層層建立防汛抗旱責任制,對在防汛搶險中堅守崗位,盡職盡責,積極防守,采取果斷應急措施,處理險情做出貢獻者,給予表彰獎勵;對玩忽職守,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嚴肅處理,追究責任,確保防汛抗旱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