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調整
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
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特殊工種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且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1996年1月1日起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繳費年限累計不滿上述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
1、1996年1月1日起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2、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且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被保險人,退休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補貼和調節金、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2)、個人帳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
(3)、補貼和調節金:106.5?111元;
(4)、過渡性養老金; 以本人退休前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乘以過渡性養老金計發比例 (1.4%),再乘以1995年以前的
廊坊市養老保險金詳細計算方式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
C/12[(X1/C1+X2/C2+X3/C3+…+X6/C6)÷6]1.4%1995年12月31日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式中:
C: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X1、X2、X3、…X6:分別為職工1995年、1994年、1993年、1992年、1991年、1990年本人繳費工資;
C1、C2、C3、…C6:分別為1995年、1994年、1993年、1992年、1991年、1990年省職工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