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市退休工資計算方法調整方案細則還未公開,請參考往年
日前,省政府下發《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7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
據悉,此次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設五個檔,分別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與調整前相比,扣除物價影響后平均增幅為12%,年均增幅6%。記者從泉州市人社局了解到,調整后,泉州各縣(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將比此前上調150元。其中,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南安市、石獅市、晉江市、惠安縣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350元調整為1500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230元調整為13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設五個檔,分別為:18元、17.5元、16元、14.6元、13.6元。與調整前相比,扣除物價影響后,平均增幅為12.2%,年均增幅6.1%。調整后,泉州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南安市、石獅市、晉江市、惠安縣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4.3元調整為16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3元調整為14.6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主要適用于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濟效益虧損導致停產3個月以上或半停產6個月以上、確實無法正常支付工資(連續三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確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據了解,我省原最低工資標準是2015年7月1日發布的。近兩年,全省經濟呈平穩發展態勢,為保障勞動者報酬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因此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影響養老金的因素主要有工作開始時間、工作年限、退休前的工資和個人賬戶余額。根據泉州市社保局規定,一般來說,個人和單位繳納的比例都是固定的,分別為8%和20%。
例:張先生所能領到的退休金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與本人平均工資、本市月平均工資和本人繳費年限有關,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與個人繳費總額有關。按泉州市2011年社會平均工資4672元算,工作30年,若所有其他標準不變,退休時,
其個人和公司共同繳納的總費用為:5000×8%×12×30+5000×20%×12×30=504000元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5000/4672×30)/30=1.07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4672×1.07=4999.04元
基礎養老金=(4672+4999.04)/2×30/100=1450.66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144000/139=1035.97。算下來
每月可領基本養老金=1450.66+1035.97=2486.63元,可能略高于北京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