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下發了2015年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從今年1月1日起,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200元。
泉州市社保中心黃龍水主任介紹,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與當地物價上漲指數、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及退休人員個人繳費年限掛鉤。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在普調155元(物價上漲指數45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10元)的基礎上,按退休人員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1.5元。個人繳費年限累計后剩余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退休、退職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準。2015年企業退休養老金的調整標準,從1月1日起實行,前4個月未發的新增養老金將于本月底前補發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