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養老金計算方式
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全省直轄行政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X 繳費年限X1%
個人帳戶養老金=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時本人帳戶實際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視同繳費帳戶總額/計發月數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惠州養老金就是這樣計算的,大家可以自己試著計算一下。
惠州按月領取養老金領取條件
根據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三章養老保險待遇
被保險人經社會保險部門資格審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按月領取養老金,直到死亡:
(一)1998年7月1日后參加工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十五年;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參加工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十年。
按月領取養老金的被保險人(含出境定居人員),必須每年提供生存證明。
第十六條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指單位和被保險人都按規定標準繳費的年限。
繳費年限按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月份累計計算。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被保險人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年限計算為繳費年限。國有和縣級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職工,在當地實施《廣東省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前,按照國家原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