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業工資指導線出爐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8%
8月2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江西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出爐,明確企業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8%,增長下線為3%,企業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不設上線。
企業平均工資增長:下線3%不設上線
昨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度企業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8%;企業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下線為3%,企業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不設上線。上述工資指導線以2015年本企業平均工資為基數,適用于企業在崗職工工資調整和分配。
工資指導線是政府根據當年經濟發展調控目標,向企業發布的年度工資增長水平的建議,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宏觀調控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基本方式。也就是說,工資指導線只是企業決定工資的參照系,對企業并沒有強制性。其作用是為企業與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及確定工資增長水平提供重要依據,同時也是對國有企業實現工資總額管理的重要手段。
連續兩年未加工資可集體協商較多增長
據介紹,國有企業應按有關政策,在工資監管部門核定的工資總額內,通過與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度的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水平。各級工資監管部門、各國有企業在審核、制定國有企業工資總額預算方案時,對經濟效益較好、有支付能力且職工平均工資低于所在設區市職工平均工資的企業,一般可以在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以上核定工資增長幅度;對職工平均工資相當于所在設區市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企業,原則上應在工資指導線的下線至基準線之間核定工資總額和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非國有企業應依據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的要求,積極主動地與工會或職工協商代表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度的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水平。對經濟效益好轉、連續兩年未增加職工工資的企業,通過集體協商,可以補償性地、較多地增加職工工資。
據悉,企業工資指導線適用于企業在崗職工工資調整和分配。
《通知》規定,國有企業應按有關政策,在工資監管部門核定的工資總額內,通過與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度的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水平。非國有企業應依據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的要求,積極主動地與工會或職工協商代表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度的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水平。對經濟效益好轉、連續兩年未增加職工工資的企業,通過集體協商,可以補償性的、較多的增加職工工資。
《通知》要求,企業應建立和完善內部工資分配自我約束機制,加強人工成本管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正確處理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的關系,在堅持按勞分配原則的前提下,努力提高一線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及其他普通職工的工資水平,使一線職工工資增長不低于本企業平均工資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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