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調整從今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依據《山西省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令第218號)和《最低工資規定》(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精神,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城鎮居民消費水平提高的實際,并考慮社會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等因素確定。調整后,2015年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的一類1450元、二類1350元、三類1250元、四類1150元,依次調整為1620元、1520元、1420元、1320元,均增加170元。大同市的城區、礦區、南郊區屬于一類,新榮區屬于二類,左云縣、渾源縣、大同縣屬于三類,而陽高、廣靈、天鎮和靈丘則屬于第四類。此次調整后,大同市四個區月最低工資標準首次突破1500元。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此次新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剔除“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行車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各項后,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性工資。
另外,此次調整中還相應提高了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9.3元、二類8.7元、三類8.2元、四類7.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17.7元、二類16.6元、三類15.6元、四類14.5元。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資標準是企業支付給職工工資的下線保障標準,各用人單位確定職工工資時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大同人社部門要求各用人單位嚴格執行調整后最低工資標準,并結合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制定本單位工資方案和工資標準,逐步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