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標準
一級至四級傷殘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五級、六級傷殘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七級至十級傷殘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享受以下待遇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待遇
5.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一級至四級傷殘規定的待遇。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享受待遇
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辦理材料
1.診斷證明
2.出院證明
3.發票
4.病例復印件
5.認定工傷決定書
6.勞動能力鑒定結果
7.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8.費用清單明細(蓋醫院章)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相關部門受理申請材料
3、等待申請審核結果
4、審查批準核發待遇
辦理地址及時限
辦理地點
山西省大同市城區勞動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區東縣樓4號
山西省大同市礦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礦區迎新街司法局院內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區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區五一路18號
大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覽
辦理時限
辦理時間
2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