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吉林省內,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和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中國公民。
二、申請認定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 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3. 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取得相應等級合格證書,申報語文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4. 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5. 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在校學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6. 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
三、信息系統開放時間
教師資格認定網報時間為10月1日至25日,信息系統在法定工作日8:30?20:00期間開放;各級認定機構現場確認時間根據當地工作實際確定,請廣大申請人關注所在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信息。下半年全市各地認定工作須在12月10日前完成,不得延誤。
四、認定流程
1.網上申報
申請人需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國考合格人員選擇“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后續查詢。申請任教學科時須與教師資格考試的學科(專業)一致。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不填寫學科;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與面試學科一致;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應與筆試科目“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與面試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
按照《考試方案(試行)》規定,及之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含全日制教育碩士),可持畢業證書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此類人員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后續查詢。
2.現場確認
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指導教師認定在白山市教育局,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在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思想品德鑒定表、教師資格認定體格體檢表請到“白山市教育信息網”中的“資格認定”欄目中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