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務員工資及其改革問題成為社會熱點之一,各方議論很多,看法差別頗大。如何釋疑解惑,就以下幾方面問題形成正確認識,對于穩妥推進公務員工資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明確公務員工資改革的主要任務
按照中央精神和《意見》規定,結合以上對公務員工資改革、工資水平定位及現狀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晰地認識到,公務員工資改革絕不是單純漲工資,而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在統籌安排整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抓好相關配套改革的過程中相應推進,其主要任務可以概括為:調整結構、完善制度、健全機制、配套改革、理順關系。
第一,要調整工資結構,提高基本工資比重,降低津貼補貼的比重,這是當前公務員工資分配中最明顯的問題。據統計,全國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之和(俗稱基本工資)大約只占公務員全部工資的近30%,其余70%多為各種津補貼,這是極不合理的,根本違背工資分配的一般規律。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一方面是國家安排的基本工資標準偏低,又多年沒有提高;男一方面是2006年清理整頓津補貼時因條件不成熟未把名目繁多的津補貼全部納入整頓范圍,不少地方還保留了所謂改革性津補貼,而在各地財政分灶吃飯條件下,近年來一些地方違反國家政策又自行安排提高了這些津補貼標準,從而造成津補貼比重過大。調整工資結構的過程,也是進一步清理整頓津補貼、規范分配秩序的過程,要開前門、正門,同時必須關后門、斜門,把各地所有津補貼等都納入整頓監管范圍。
第二,要完善工資制度。一方面要建立職務與職級并行的制度,創造一個當官不當官都能夠按有關程序和要求分別晉升職級的雙通道制度,讓那些雖未當官但承擔任務重、個人能力強、所作貢獻多的一般公務員,也能夠與當官的一樣晉升職級,領取與同職級當宮者差不多的工資;另一方面,要科學合理安排職務、級別工資標準及其差距,像現在*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月最高標準分別只有4000元左右,且與科員職務、級別工資標準的差距只有10倍多,低于計劃經濟時期*職務工資相當于辦事員工資18倍多的差距,顯然不合理,應提高水平、拉開差距;同時還要建立健全地區附加津貼等項制度。
第三,要建立健全工資運行機制,包括比較機制、決定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以及宏觀調控機制。其中,比較機制就是《公務員法》規定的對“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比較”,將其“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的機制。這里,筆者認為企業相當人員就是企業管理人員,因為兩支隊伍的工作性質、特點是基本相同的,具有可出陛;決定機制就是要明確公務員工資調整采取何種程序、由誰批準,比如明確目前由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依據調查比較結果決策,并研究今后是否應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健全正常調整機制就是要改變目前工資調整無規律的狀況,使公務員工資水平隨國民經濟發展、比照追隨企業管理人員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等相應及時調整;宏觀調控機制就是要將公務員全部收入納入國家監管范圍,堅決糾正違反國家規定的分配行為。
第四,要抓好配套改革。這里配套改革分為幾個層次,一是公務員工資、福利、社保等制度的配套改革;二是與財政體制等的配套改革;三是完善公務員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四是與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這些層次的配套改革在下文再詳述。
第五,要在適當投入改革增量基礎上理順多方面的分配關系。在統籌考慮各類人員工資或待遇調整的“大盤子”里,公務員工資改革增量將參照調查比較企業管理人員工資水平結果來安排。一要理順公務員內部的分配關系,包括縮小不同地區或同城不同部門公務員不合理的工資差距,同時合理拉開職務、級別工資最高、最低標準的差距,分配中向基層公務員適當傾斜等:二要協調處理好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分配關系,尤其是義務教育、公共醫療單位工作人員,在國外這些人員是列入廣義公務員范疇的,要統籌研究安排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改革和工資調整問題;三要理順機關在職人員工資改革、調工資與離退休人員調待遇的關系,其中尤其要協調處理好機關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與企業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關系,防止引發新的矛盾;四要兼顧處理好其他人員收入水平調整關系,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如何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和如何進一步保障好城鄉貧困居民基本生活問題等。
加強協同切實抓好配套改革
從以上五方面主要改革任務可以看到,這確實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很廣’必須加強領導,由多個部門齊心協力強化協同才能完成。一是建議國務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召集人發揮好牽頭作用,督促各分管部門按照《意見》原則規定加快制定初次分配、二次分配、農民增收、規范分配秩序各領域的具體政策并抓好落實。一句話,整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進得越及時越到位,公務員工資改革的環境條件就越好,矛盾就不會聚焦。二是建議主管公務員工資改蕈的部門及時向聯席會議通報擬安排的改革進程,并主動提出有關部門大力協同的要求,聯席會議應負責督促備有關部門協同管理的落實。三是建議抓好公務員福利、保險制度的配套改革,切實解決人們擔心的問題:“公務員工資改革了,福利、保險仍維持原樣,該拿的拿了,不該拿的仍拿”;其中,對公務員福利要結合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等進行清理規范,形成制度規定;同時加快研究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問題,形成制度性措施辦法并出臺,其具體實施時間則不一定與工資改革同步,可有先有后。四是建議財政部門主動抓好財政分灶吃飯的配套改革,切實解決目前各地有錢的多發津補貼,無錢的少發津補貼甚至欠發部分工資的亂象;要健全公務員全部收入及其調整全面納入各級財政預決算方案的程序性制度監管辦法,由各級人大審議監督,同時要強化監察、審計、財政、人社等部門的監管,嚴格查處違規多發錢的地方、部門和責任人,真正做到在國家規定的制度、政策外各地不能也不敢再多發一分錢。五是建議抓好完善公務員制度等項改革。其中,各級編制部門要結合轉變政府職能抓緊研究明確各級政府管理流程、機構、職責、權限如何進一步改革優化,并明確全國、各地到底應該配置多少公務員;有關主管部門要研究如何真正建立起公務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的機制等:通過這些配套改革為公務員工資改革夯實基礎。六是建議抓好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包括督促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出臺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的政策并抓好落實,研究進一步妥善解決城鄉貧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等問題。
抓好以上配套改革,既是保證公務員工資改革順利推進的充分必要條件,也是消除社會誤解、擔心的必要措施,必須作為工資改革的關鍵環節抓好落實。
加強正面引導、營造有利改革的輿論氛圍
公務員工資改革敏感度高、政策性強,歷來都遵循“多做少說…‘只做不說”的慣例,但在現代資訊發達的今天,完全不說是不可能了,況且近期新聞媒體已就此熱議了一陣,回避不是辦法。還是應抓恰當時機,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論,為公務員工資改革營造有利氛圍。一是要避免熱炒此議題,新聞媒體尤其要避免刊登某些情緒化、片面議論公務員工資改革的文章、觀點;二是要把正面宣傳公務員工資改革的文章、觀點與正面宣傳收入分配制度其他方面改革的文章、觀點穿插著報道,形成系列,引導叭們從收入分配制度整體改革的視角看待、認識其中的公務員工資改革;三是要宣傳公務員工資改革的正確定位、目的、意義、主要任務以及配套改革等,讓人們全面認識和把握公務員工資改革,避免片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