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蘭州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直接支付“一卡通”管理規定》已正式出臺。根據《規定》,企業錄用農民工后,20天內必須為農民工辦理“一卡通”。
據了解,實行“一卡通”的建設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最多在開工兩個月時,按月將農民工工資撥入“一卡通”專戶銀行。不具備辦理“一卡通”的項目,在項目開工前,由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分別按照工程中標價的2%將農民工工資預付款一次性撥付“一卡通”專戶銀行,由專戶銀行按月足額發放工資。
對不按時撥付農民工工資至“一卡通”專戶的,“一卡通”專戶銀行將撥付工資信息反饋到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發出整改指令書,督促欠薪單位及時發放農民工工資;拖欠半年以上的,將由本項目建設單位繳納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支付,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在2個月內追繳保證金;對拒不支付工資的,將提交司法機關,對不能及時補繳工資保證金的,市人社局將提請“無欠薪”城市預防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對欠薪單位進行處理。
對不實行“一卡通”或不具備實施“一卡通”條件,又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建設項目,城鄉建設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項目不得開工。對惡意欠薪的單位,嚴禁企業參與項目投標,已參與并中標的,將取消中標資格,拒付項目資金,并追究招標單位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