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個月,教育部辟謠了“今年九月教師將普漲工資”,回應稱仍實行2006年以來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教師漲工資消息雖然不實,但對教師工資的關注熱度并未減少。而教師與公務員的收入比較似乎也是熱議的話題。其實,世界很多國家都將教師列為公務員,法國早在120年前即1889年就通過立法確定小學教師為國家公務員,其工資由國家財政負擔。韓國有《教育公務員法》,公立學校的教師屬于教育公務員,而比較體現教育資源合理分配的輪換制來自于日本。
我國早在1994年1月1日實施的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2006年9月1日實施的新義務教育法從舊法中的“不低于或者高于”刪掉“高于”,僅剩下了“不低于”,更加貼近實際,執行難度系數也有所降低。1月1日開始實施的《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再次重申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而去年發布的《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要求依法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再次將話題抬出,反復強調。
再者,教師職業之間也存在工資差距,甚至分化嚴重,相當一部分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工資仍然較低。今年1月東北師范大學農村教育研究所發布了《中國農村教育發展報告2015》報告,報告負責人鄔志輝認為,由于隨著城鄉限制流動的解禁,教師工資待遇的低下,比起當教師,年輕男性寧可選擇出去打工;只有女性考慮到教師職業相對穩定,還愿意在農村當教師。在一些經濟不發達地區,每月的工資只有五六百元,甚至300多元。去年廣東首本教育藍皮書——《廣東教育改革發展研究報告(2015)》顯示城鄉教師待遇差距過大,湛江雷州的教師月平均工資僅為1879元,而深圳教師月工資最低的鹽田區為10353元,后者是前者的5.5倍。
工資提高幅度較大的主要是高校教師,但是盡管如此對于大學教師,工資一樣很低。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薪酬管理研究分會課題組,前不久發布的一項對全國84所高校教師、超過13萬個樣本的調查顯示,高校教師年收入10萬元以下的占47.7%,年收入在15萬元以下的占到總人數的85.9%,多數高校青年教師成了月光族。而為了貼補收入,課余或假期去校內外做各種兼職的現象,在青年教師中比較普遍。但是這樣一來,不免會影響個人的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