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湖南冷水江到北京石景山區的街道辦事處,意外“曬”出來的公務員工資都引來大批網友圍觀、點評。還有不少公務員匿名在網上自曝工資低,卻招來一片質疑聲。有人說,公務員收入雖低,但福利很高;有人說,公務員收入性價比很好,因為工作并不忙;還有人說,公務員收入再低,也比大多數人好多了。
時下,每每提及公務員工資、福利這樣的話題,質疑之聲總是不絕于耳。輿論往往是一邊倒地認為,公務員的收入不僅穩定而且頗豐。加之不時曝出的一些貪官動輒幾百萬上千萬的貪腐,更是加劇了公眾對公務員高收入的心理認同。其實,公務員作為社會的一個普通階層,與其他各行各業一樣,層級越高收入也才越高,有收入較高的一部分人,但不能否認的是,作為最廣大的一般員工,收入的差距客觀存在。公務員700多萬人的龐大隊伍,絕大多數并非都是高收入群體。在公眾身邊,有多少公務員屬于高薪階層,都非常清楚。更不說個別基層公務員為了收入有所增加,燒香跪拜求副科,盡顯生活窘態。再說,貪官畢竟是少數,拿他們的日進斗金、腰纏萬貫來置換所有公務員都有高收入,實在是有失偏頗。
之所以產生這樣的認識,除了思想上對貪官非法“高收入”的固化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官”、“員”界限不清。在現代社會,“官”、“員”的定義,簡單地說,“官”就是一個單位領導層或決策層的人員,所以又叫領導干部,除此之外就是“員”。由此可見,無論單位多大多小,領導干部畢竟是少數,領導比員工多的單位基本不存在。由于制度的缺陷和素質的參差,個別領導干部多吃多占甚至貪污腐敗的狀況是不爭的事實,但這絕不是主流,更不能代表整個公務員隊伍的普遍收入。任何一個群體或組織都是這樣,這不容置疑。
“官”、“員”混淆會產生一系列的影響。一來會造成官、員等同的錯覺。在不知不覺中很容易把“官”的作為等同于整個公務員系統的規律,比如高收入、灰色收入大多存在于為官者身上,由于官、員不分,就會認為人人都是如此。公務員收入高的結論也就由此產生。基于這樣的認識,質疑公務員漲薪也就自然而然。二來會弱化公務員隊伍的正面形象。個別貪官的不法行為,相對于整個公務員隊伍而言,所占比例非常微小,僅僅是滄海一粟,由于官、員概念模糊,在潛意識里就會把個別現象放大成公務員整體行為的標志,進而形成公務員富有的心理定勢,忽視主流和大局的現實存在。
因此,就思想層面來說,對待公務員薪酬要放在社會的平等階層來認識。一方面,要以客觀的態度來認知。同整個社會的其他階層一樣,隨著國家經濟發展水平整體的提高,各行各業的工資水平都在上升,公務員同樣有共享改革成果的權利,漸進提高工資和福利待遇,也是對平等的企求,合情合理;另一方面,要以公正的態度來判斷。比如發達地區,比如層級較高的公務員,收入確實不低,但這并不具有普遍性。現實中更多的是收入并不高。也應當看到,國家正在致力于調節公務員中的高收入,縮小高低收入之間的差距,建立公開透明的工資增長機制,規范福利待遇,以滿足對公平和平等的期盼。
如果把公務員隊伍視為了全社會的一個平等的階層,把公務員看成了一個不同職業的普通群眾,那么,對于其收入的關注熱度自然就會下降,質疑和反對的聲浪也就不會再一浪高過一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