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稅費,可使房屋交易的成本下降,可以使得購房者負擔下降,促進房價理性下跌,有利于普通購房者。
有報道稱,自8月1日至1月31日在余杭區范圍內購買房產,并符合補貼標準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給予購房款總額1.3%的購房補貼,單套房最高可獲得3萬元的補貼。
這不是第一個對于購房者進行獎勵的城市,之前也報道過成都、包頭等地有類似的按照購房款一定百分比或補貼契稅等的獎勵政策。
這些措施其實都是出自于救市的目的。目前各地救市主要采取二類辦法,一是取消限購,二是對于購買者給予一定程度的獎勵。目前中國經濟增速下行,且房地產領域的產業鏈條很長,為了防止房地產業長期處于冰凍狀態導致中國經濟失速,取消過去的非市場化的限購政策甚至是扭曲市場的政策如限貸等等,是必須的,因此現在取消限購、盡快取消限貸,都是必要的。
但是,給予購房者一定的財政獎勵,可能是不適宜的。一是因為動用財政資金獎勵某類市場交易行為,理由不充足。二是這種一次性的小額獎勵,實施起來不一定有成效。如果想有成效,得有長期性的健康機制才行。
這十幾年來,中國的樓市政策給予人們的主要印象,主要是調控。而調控的主要手段,除了走向極端的限購、限貸的“雙限”政策以外,其實就是不斷地加稅加費的政策,既有加給開發商的,也有加給二手房交易雙方的。這些增加稅費的目的,出發點都是想給過熱的房市潑冷水。但是事與愿違,每次在增加稅費以后相當長的時間,都會出現房價大幅上漲的現象。出現這種現象的內在的邏輯則在于,賣房者看中的是最后的“凈手價”,要求買方承擔全部的稅費。所以,加稅加費成了助漲房價的主要因素之一。
因此,降低不合理的稅費,就成為了讓房地產產業健康發展的必要之舉。根本原因在于,中國目前的房地產稅費太多太重。據不完全統計,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經歷立項、建設、配套、銷售等諸多環節,涉及繳納的稅費多達60余項。也有調查統計得出,商品房從拿地開發到賣給購房者,其中涉及向各級政府繳納的稅費一共七大類,占整個房屋銷售金額比例低則50%,最高甚至超過70%。而二手房交易有的還涉及大筆的個人所得稅。
其次,目前中國房地產市場已經在自動調整,長期暴漲的基礎已經不復存在,所以出自于抑制房屋價格上漲目的而加的各種稅,比如契稅、二手房交易的個人所得稅等等,如果不減免或取消,只會發生抑制交易的負面作用了。在目前中國房地產產業處于冰凍并可能導致經濟失速的狀況下,取消這些稅費,可以促進交易,恢復房地產業的正常秩序,促進經濟回暖。重要的是,降低稅費,可使房屋交易的成本下降,可以使得購房者負擔下降,促進房價理性下跌,有利于普通購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