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浙江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調整方案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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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企業退休養老金政策
浙江再提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突圍社會養老服務
“養老”牽動人心,剛剛開幕的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將審議通過《浙江省社會養老服務促進條例(草案)》。21日,浙江省省長李強在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到,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標準平均提高10%,2015年也將適時提高。本文信息由思而學教育網網小編收集!
在此前召開的2015年浙江“兩會”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出一個多方關切的信息,2015年召開的浙江省人代會將審議通過《浙江省社會養老服務促進條例(草案)》,這不僅在立法程序上屬于國內首創,也將對中國養老服務產業產生積極推動作用。
這意味著業界翹首以待的社會養老產業發展制度性突破有望率先在浙江突圍。
浙江是中國較早步入老齡化社會的省份之一。浙江省統計局曾表示,該省常住人口老齡化進一步加劇。主要原因首先是生育水平持續走低,“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的現代型人口發展方式短期難以轉變。同時,預期壽命不斷提高,外省流入人口逐步回落,進一步加劇了人口老齡化進程。
有數據顯示,2015年,浙江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增長8.9%,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增長10.7%。口袋富裕起來的浙江人對于“養老”保持著持續的關注,“養老”也是歷年浙江省“兩會”的熱門話題。
今天,浙江省省長李強對外傳遞了2015年“養老”的最新成績,“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標準平均提高10%!
另外,在2015年,浙江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新增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220萬、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119萬,新增機構養老床位3.7萬張,新建居民養老服務照料中心8147個。
民生福祉有了財政更大力度的保障。
有數據顯示,在2015年,浙江全力做好民生實事。加大民生投入,衛生計生、教育、就業及社會保障等領域的財政支出分別增長23.7%、8.5%和9.7%。
展望2015年,李強承諾將積極推進社會事業發展和社會治理創新,切實增進民生福祉。
“適時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標準。”李強說。
另外,針對備受外界關注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李強也有表態。
“實施全民參保登記,加快社會保險制度城鄉統籌,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積極推進社會保障從制度全覆蓋提升到人的全覆蓋。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重點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記者了解到,浙江省已出臺《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關于發展民辦養老產業的若干意見》兩大養老服務新政策。
按照《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到2020年浙江省將實現“9643”的養老服務總體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務,4%的老年人在養老機構接受服務,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養老服務補貼。全省養老服務業將提供50萬個就業崗位。
新政含金量高,特別是在促進養老服務業特別是民辦養老產業發展的政策中,作出了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發揮主體作用的30條規定,這在國內還是首次。
新政還提出從2015年起,浙江省財政將分年度建立向民辦非營利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購買服務制度,擴大養老服務補貼范圍,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建設養老機構模式。
眼下,浙江正在著力于更大程度的惠及民生,構建出更完善的養老服務體系。
浙江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
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共享社會發展成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決定適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請遵照執行。
一、調整范圍和對象
全省企業(包括行業單位)中,凡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和按國發[1978]104號、浙勞險[1993]185號、浙政[1997]15號、浙政發[2006]48號等文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可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
2015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在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普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
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實行“雙掛鉤”辦法。具體由兩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員按月人均120元的額度,根據2012年各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平均養老金水平確定調整標準。具體調整標準如下:杭州市123元,寧波市123元,溫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興市119元,紹興市119元,金華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119元,臺州市119元,麗水市115元。
在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參保的企業退休人員按123元標準執行。
退職人員全省統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標準調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長短確定調整標準。具體標準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5元。
(二)適當提高部分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退休(退職)人員再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70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足3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繳費年限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或按國家和省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點時間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職)人員。
2.2013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 , 每人每月增發30元。
同時符合上述增發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可以重復享受。
三、有關人員的待遇處理
(一)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基本養老金后,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當地此次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辦[2004]3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二)企業退休的勞動模范和省先進生產(工作)者調整基本養老金后,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當地此次調整后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辦發[2007]88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勞動模范是指獲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范稱號和按規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個人;省先進生產(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獲得省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個人。
(三)退休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調整基本養老金后,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當地此次調整后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勞社老[2002]15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上述(一)、(二)、(三)類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當地此次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13年的,按2013年水平確定。
(四)執行“低門檻準入、低標準享受”養老保險辦法的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退休(退職)時計發基本養老金所確定的繳費系數,乘以調整額(含特調部分)確定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
(五)2012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生產崗位按月享受定期傷殘津貼的職工,按本通知辦法增加傷殘津貼。如增加金額低于當地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的,可按平均額度予以補足。工傷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金額低于當地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的,也可按平均額度予以補足。
(六)企業離休人員、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企業退休的“兩航起義”人員,不列入本次調整范圍。
四、資金來源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費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社會統籌的,從原渠道列支。工傷職工調整傷殘津貼所需費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執行時間
本此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在2015年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浙江企業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養老金的算法很復雜,國家每年都會把繳費基數變一次,:如果你現在30歲,你現在的繳費基數是3000元,而退休年齡如果是55歲的話,那你必須在你40歲以前就開始交養老保險了,而如果你現在從30歲就開始交,交到55歲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養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 3000塊的繳費基數已經變成了6000,那你55歲的時候首先每個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塊的基本養老金,這是國家給你的,此外你的個人帳戶上的錢在25年里也積攢了不少,把繳費基數平均一下好了, (3000+6000)÷2=4500,那么你這25年里個人帳戶上應該有4500×8%(你繳納的養老保險的個人比例)×25年×12個月=108000元錢,除了之前的1200塊以外你每個月還能拿到108000÷ 120=900塊, 這樣你55歲開始每個月起碼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養老金。
當然每年國家的基數還在往上漲,這樣每年除了你自己的900塊,你退休以后每個月都會拿到比1200塊更多的錢,那你的養老金當然也會越來越多的所以說交養老保險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國家每年調整基數以后你拿的錢也會越來越多,現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費,等你退休的時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戶口所在地享受當地的退休待遇,所以,在基數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數低的地方享受養老金的人那就虧大了。為什么這么說呢?如果你年輕的時候在南京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戶口在黑龍江,那你必須回黑龍江享受養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數是3000,而當你退休的時候黑龍江的繳費基數才1000,那么你退休的時候只能享受1000的待遇!這是很虧的!
浙江企業退休養老金最新消息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昨日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增發基本養老金,調整后的退休人員養老基本保險每人每月增加125-133元。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都可以享受此政策。
1月30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意見的通知,經過半個月左右的意見征詢后,現正式公布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調整政策。這也是我省自2004年以來連續第12年調整提高。
此次增發養老保險金的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之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而全省約有439萬人次可享受此政策。據了解,在此次的調整中,按照國家規定,采取普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普遍調整根據各市職工工資收入水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當地養老保險金水平確定,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的增加幅度在125-133元之間。其中杭州市、寧波市調整后的養老保險金為133元,衢州和麗水是125元,剩余的溫州市、湖州市、嘉興市、紹興市和金華市均為129元。
而掛鉤調整是指養老保險金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相掛鉤,繳費年限滿一年,月基本養老保險金增加5元。而同時對高齡退休人員再適當提高。凡是70周歲的男退休職工以及年滿65周歲的女性退休職工每人每月在一般基礎上再增加30元。此外,在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也就是在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或按國家和省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點時間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70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繳費年限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