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下面小編整理了2017年發展黨員的程序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7年發展黨員的程序一
一、自愿提出入黨申請
要求入黨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單位黨支部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主要寫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本人主要表現。黨支部接到申請后,應派人與申請入黨人談話(一般在十五天內)進行正面教育和鼓勵。
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入黨申請人經黨小組(共青團組織)推薦、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審查同意后,便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將入黨積極分子經院黨總支報縣直機關黨工委備案,并通知入黨積極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寫出自傳(內容主要寫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歷和現實表現情況),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
三、進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黨支部確定其為入黨積極分子之日算起。黨支部每半年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況要填入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填寫考察意見時,要真實、具體、準確,既要有優點,也要寫出缺點)。防止平時無記錄,入黨前閉門造車、突擊編寫的現象。
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
黨支部派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召開座談會,聽取有關黨員和群眾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反映。
1、座談會黨員和群眾一般不少于8人,不夠8人的,支部應加以說明。
2、座談會應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準備列為發展對象之前召開。記錄整理表內評定意見反映要求真實。除表內情況還應附一份完整的群眾座談會原始記錄(參加人員必須簽名)。
五、確定發展對象
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黨支部確定了發展對象,應及時向院總支報告意見,并附送入黨積極分子的政審材料、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原始記錄、考察材料、《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等。院黨總支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同意確定為發展對象,并報縣直機關黨工委審定,方可下發《入黨志愿書》。
六、政治審查
審查發展對象本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重大政治斗爭中(特別是“文革”、“六四”和法輪功)的表現。審查發展對象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對發展對象自傳中反映出的情況及上述審查內容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和結論意見。
七、短期培訓
組織發展對象參加縣直機關黨工委組織的集中培訓。
八、確定入黨介紹人
入黨介紹人由兩名正式黨員擔任,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
1、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闡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認真了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經歷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不能采取馬馬虎虎的態度,更不能有意隱瞞和歪曲事實真相。
2、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愿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填寫入黨介紹人意見時,不要簡單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寫缺點,而應實事求是地對被介紹人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和其它方面的情況作出全面評價,并表明自己對其能否入黨的態度)。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情況。
3、被介紹人批準為預備黨員以后,應繼續對他進行教育幫助,使他按期轉為正式黨員。
九、填寫入黨志愿書
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須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在入黨介紹人的指導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并要求其填寫時要忠誠老實、實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隱瞞和偽造。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對《入黨志愿書》上有的項目沒有內容可填時,應注明“無”。在“對黨還有哪些需要說明的問題”一欄,主要填寫需要向黨說明,而其它欄目中不能填寫的問題,或對某些欄目需要補充說明的問題。如親友中被停職、拘留審訊等,現在尚無結論和處理的問題。
十、支委會審查
召開支委會,嚴格審查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經支委集體討論認為發展對象合格和手續完備后,即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討論。
十一、召開支部大會程序
1、申請入黨人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現實表現以及向組織說明的其它問題;
2、黨小組和介紹人介紹入黨人的主要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3、支委會報告對申請入黨人審議情況;
4、與會黨員充分發表意見,對申請入黨人能否入黨進行討論;
5、申請入黨的人對大會討論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
6、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
注意事項:
1、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達到應到會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
2、申請入黨人及其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
3、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4、支部決議應及時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決議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優缺點,應寫實到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數、表決結果及日期;
5、及時將《入黨志愿書》、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報縣直機關黨工委審批。
十二、組織員談話
在審批接收新黨員前,縣直機關黨工委將指派有關人員同申請人談話,作進一步的考察。
十三、黨委審批
黨委審批的意見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發出入黨通知書
黨支部接到上級黨委入黨審批通知后,應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黨支部應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小組活動,告訴其交納黨費的時間、規定等。
十五、入黨宣誓
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舉行入黨宣誓儀式的時間,應盡可能在上級黨組織批準預備黨員后及時舉行(一般由黨支部組織進行)。
十六、預備期的培養考察
預備期為一年,從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之日算起。對預備黨員地教育和考察,黨組織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介紹人幫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預備黨員要自覺地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經常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每半年要向支部書面匯報思想和工作一次。預備期滿后,黨支部要進行全面考察,并寫出書面報告。
十七、預備期滿、考察合格、轉正手續
1、本人在預備期滿前適當時候向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2、黨小組提出意見;
3、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
4、支委會審查;
5 、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
6、預備黨員材料報縣直機關黨工委審核;
7、縣直機關黨工委審批。
注意:各支部在發展黨員工作過程中,所作出的全部決議或決定,必須堅持“雙過半”原則,即“會議實到人數(預備黨員除外),必須超過應到人數的一半以上;贊成決議或決定的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預備黨員轉正后,應將其《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時上交院政治處,存入本人干部檔案中。
2017年發展黨員的程序二
發展黨員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要求,一般從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到成為中共正式黨員,最低要歷時2年,經過5個階段38個工作步驟。
此發展黨員工作流程圖僅供參考。
第一階段,申請入黨(共3工作步驟)
1.入黨申請人符合條件。(年齡在十八歲以上的中國公民;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愿意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2.自愿遞交入黨申請書。(要求入黨的同志應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內容主要包括:為什么要入黨,主要寫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長經歷和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等方面的情況;對待入黨的態度和決心,主要寫自己應該如何積極爭取加入黨組織,表明自己要求入黨的決心和今后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黨支部派人談話了解情況。(收到入黨申請書30天內)
第二階段,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階段(共6工作步驟)
4.黨員推薦和群團組織推優。(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6個月以上,可被推薦為入黨積極分子人選。)
5.支委會或支部大會研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推薦人選經支部大會討論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6.上級黨委備案。
7.確定培養聯系人和發放《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
8.加強教育培養。(入黨積極分子一般每季度向黨組織匯報一次思想及工作情況)
9.對入黨積極分子定期考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黨支部確定其為入黨積極分子之日算起。支部每半年進行一次考察)
第三階段,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階段(共9工作步驟)
10.經過黨組織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入黨積極分子確定為發展對象的基本條件之一)
11.廣泛聽取意見。(在支委會研究討論入黨積極分子能否被確定為發展對象前,黨支部應當采取談話、測評等適當的方式廣泛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的意見,根據征求意見情況提出擬確定為發展對象人選。(黨支部派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內外群眾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反映。座談會黨外群眾一般不少于8人,不夠8人的,支部應加以說明。座談會應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準備列為發展對象之前召開。)
12.對擬確定為發展對象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經支部大會討論確定。)
13.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確定發展對象人選。(大會程序:(1)黨小組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表現情況進行討論研究,提出能否確定為發展對象的意見;(2)黨支部認真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的意見;(3)對擬確定為發展對象的入黨積極分子公示。(4)支部委員會將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的意見進行綜合,經過討論研究決定,確定發展對象人選。(5)黨支部確定發展對象后,應及時報上級黨委備案,并附送入黨積極分子的政審材料、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原始記錄、考察材料、《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等。(6)基層黨委和組織部門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同意確定為發展對象(上級黨委備案同意的時間即為確定發展對象的時間)。(7)確定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由兩名正式黨員擔任,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
14.報上級黨委備案。(發展對象人選的基本情況、征求意見情況、公示情況等)
15.列為發展對象。(通過上級黨委審核的,列為發展對象,并通知本人和全體黨員。《細則》規定入黨積極分子是由支委會研究決定后報上級黨委備案,而發展對象是由支委會討論同意并報上級黨委備案后確定)
16.確定入黨介紹人。(黨組織應為發展對象確定2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介紹人)
17.政治審查。(《細則》規定,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凡是未經過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政治審查結束后,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
18.短期集中培訓。(一般由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組織,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學時,培訓結業證書要存入個人黨員檔案,未經過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第四階段,預備黨員的接收階段(共9工作步驟)
19.支委會審查。(召開支委會進行集體討論。審查的材料: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材料、《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政治審查報告、外調或函調材料、集中培訓材料等。審查主要是看各項材料是否齊全、各項工作程序是否到位等,根據需要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意見。審查同意后,報基層黨委預審。)
20.基層黨委預審。(預審材料:入黨申請書、個人思想匯報;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和考察情況;政治審查結論性材料;參加短期集中培訓情況;發展對象綜合審查情況;其他需要審查的材料)
21.書面通知預審結果和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基層黨委一般應在一個月內完成預審,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合格的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并正確填寫。)
22.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大會程序:(1)會議主持人一般由支部書記擔任,宣布開會,報告出席會議的黨員人數,提出會議的議題及開好會議的具體要求,指定會議記錄人員;(2)發展對象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3)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4)支部委員會報告對發展對象的審查情況;(5)與會黨員發表意見,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6)發展對象對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7)與會黨員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發展對象不需回避)。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即可同意接收被介紹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8)支部書記對支部大會情況作簡要總結。)
23.支部大會決議。(決議內容包括發展對象的主要表現(優缺點);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表決結果(贊成、不贊成和棄權的票數各有多少);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等,及時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并報上級黨委審批)
24.報上級黨委審批。(審批材料:《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等)
25.審批前上級黨委派人談話。(支部大會討論通過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之后,黨委審批之前進行。談話人應當將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上,并向黨委匯報。)
26.黨委會審議和表決,宣布接收為預備黨員。(應在三個月內完成審批,結果通知報批的黨支部。審批意見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從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日期開始計算),并報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黨支部接到上級黨委入黨審批通知后,應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27、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五階段,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階段(共11工作步驟)
28.編入黨組織。
29.入黨宣誓。(程序:奏(唱)《國際歌》;黨組織負責同志致辭;預備黨員宣誓;預備黨員代表講話;自由發言;黨組織負責同志講話。宣誓一般在上級黨組織批準預備黨員后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及時組織進行)。
30.預備黨員教育和考察。(預備期為一年,從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之日算起。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黨組織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介紹人幫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預備黨員要自覺地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經常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每半年要向黨支部書面匯報思想和工作一次。)
31.預備期滿提出轉正申請。(一般應在預備期滿前一周內遞交。)
32.黨支部征求意見和審查。(黨支部征求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審查通過的進行公示。)
33.預備黨員轉正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再經支部大會討論其轉正問題。)
34.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黨支部一般應在收到預備黨員轉正申請一個月內召開黨員大會討論其轉正問題。程序:①預備黨員匯報自己在預備期間的表現,肯定成績和進步,找出缺點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態度和決心,向黨組織說明有關問題(宣讀《轉正申請》);②黨小組介紹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表現情況和小組意見;③支部委員會介紹對預備黨員在預備期的教育和考察情況,提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④支部大會進行討論,與會黨員充分發表意見,并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作出決議。)
35.支部大會決議。(決議主要包括預備黨員在預備期的表現,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黨員應到、實到會議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等。)
36.上級黨委審批。(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內審批,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
37.宣布預備黨員轉正。(黨齡,從預備期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38.建立黨員檔案。(存入本人人事檔案: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