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發展黨員工作程序是怎樣的呢?下面小編整理了2017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7發展黨員工作程序一
發展黨員工作的重大意義
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之一,也是黨的建設中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其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是完成黨所肩負的歷史使命的需要;2、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是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增強戰斗力的需要;3、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是入黨積極分子成長規律的客觀要求。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
如何正確理解這個方針?“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簡稱“十六字方針”。“堅持標準”,是指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不能降低標準或另立標準。“保證質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確處理數量與質量、需要與可能的關系,把質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結構”,是指發展新黨員要注意結構合理,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的結構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發揮黨員的作用。“慎重發展”,是指必須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嚴格履行入黨手續,防止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
發展黨員工作的主要程序
發展黨員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時期,隨著黨的工作重點變化,有著不同的要求,現階段發展黨員工作一般有以下四個階段:
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階段
1、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為什么要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這是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是由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所決定的。
2、黨組織接到申請后,應派人與申請入黨人談話,進行教育和鼓勵,并妥善保管好申請書。
3、入黨申請人經黨小組推薦、團組織推優、群眾推薦。
4、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審查同意后,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5、黨支部將入黨積極分子報上級黨委備案。
6、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
7、考察期自黨支部確定其為入黨積極分子之日算起。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培養聯系人每季度把考察情況填入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
確定發展對象階段
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的教育培養能否作為發展對象需要經過以下程序。
1、聽取黨小組和培養聯系人對入黨積極分子的綜合評價。
2、認真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黨支部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內外群眾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反映并在入黨積極分子中推薦發展對象。
3、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黨支部確定了發展對象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4、及時向上級黨委(總支)報告意見,并附送入黨積極分子的政審材料、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原始記錄、考察材料、《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等。
5、基層黨委要對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時間一般5至7天(或不少于四十個學時),主要學習《黨章》等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政治理論知識,培訓后要填寫培訓成績登記表,裝入入黨材料檔案。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6、上級黨委經過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同意確定為發展對象,下發《入黨志愿書》。
7、經過上級黨委審查后,在召開支部大會前,由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
8、黨支部開展政治審查工作。審查發展對象本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重大政治斗爭中(特別是文革、動亂和反法輪功斗爭)的表現。審查發展對象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和結論意見。
預備黨員接收階段
1、確定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由兩名正式黨員擔任,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
2、填寫入黨志愿書。入黨介紹人指導被介紹人按照要求填寫《入黨志愿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
3、召開支部大會,接收預備黨員。其程序有:(1)統計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一半方可召開);(2)申請入黨人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現實表現以及向組織說明的其它問題;(3)黨小組和介紹人介紹入黨人的主要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4)支委會報告對申請入黨人審查情況;(5)與會黨員充分發表意見,對申請入黨人能否入黨進行討論;(6)申請入黨的人對大會討論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7)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8)及時將《入黨志愿書》、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報黨委審批。
在召開支部大會要特別注意的兩個問題。
一是確定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應到會人數。下列五種情形的黨員可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患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導致不能表達本人意志的;自費出國半年以上的;雖未受到留黨察看以上黨紀處分,但還在服刑的;年老體弱臥床不起和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下派、掛職、外出學習或工作、生產(打工、經商)半年以上的等等。可不計算在應到會的黨員名單應由支委會研究確定,提交支部大會通過。如果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實到會人數不足應到會人數的一半,支部大會不能舉行;雖超過半數,但缺席人數較多,一般也應改期召開。入黨申請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應到大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含因故不能參加到會的黨員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的贊成意見),方能通過。
二是申請人及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如申請(轉正)人不能參加會議或兩名入黨介紹人均不能參加會議時,支部大會應改期召開。如一名入黨介紹人不能出席會議,但在會前已將被介紹人的情況向支部作了負責的報告,可以召開支部大會。
4、上級黨委審批。
(1)在審批接收新黨員前,上級黨委首先要對支部報來的入黨材料進行審查,看材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然后再指派專人同申請人談話(2人以上),作進一步的考察。談話中,主要了解被談話人的入黨動機,對黨的認識和對黨的基本知識的掌握情況,征求其對黨需要說明的問題,幫助其提高對黨的認識,指出努力的方向。公示和談話情況要如實填入《入黨志愿書》。
(2)黨委研究作出決議。黨委審批要及時,必須在支部上報的接受預備黨員決議3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超過6個月未予審批的,原報批黨支部要為申請入黨的人重新辦理入黨手續,即重新填寫《入黨志愿書》,經支委會審查,提交支部大會討論票決通過,報上級黨委審批。黨委審批的意見要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
(3)黨委審批后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接到黨委入黨審批通知后,應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黨支部應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小組活動,告訴其交納黨費的時間、規定等。
(4)入黨宣誓。預備黨員入黨宣誓由黨委組織,一般安排在黨的生日集中舉行入黨宣誓儀式。
預備黨員的培養、考察轉正階段
1、預備黨員的培養、考察。預備期為一年,從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預備黨員要填寫《預備黨員教育考察表》,支部確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考察人,每季度填寫一次教育考察情況,考察期滿后,考察人應對被考察人作出綜合評價;黨小組對預備黨員的表現作出評價,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在此基礎上支委會作出綜合意見。預備黨員要自覺地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經常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每半年要向支部書面匯報思想和工作一次。
2、預備黨員本人在預備期滿前適當時候向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3、支委會審查。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由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經支委會審查同意后提交支部大會通過。
4、進行公示,對擬提交支部大會討論轉正的預備黨員進行公示,對無不良反映的方可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5、支部大會討論、票決通過。其程序是(1)統計人數;(2)本人匯報在預備期內的情況;(3)黨小組介紹情況并表明能否轉正的態度;(4)支部委員會委員介紹對預備黨員的審查情況,提出能否轉正的意見;(5)黨員發表意見,并表明能否轉正的意見;(6)支部大會票決通過。(7)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表態;(8)填寫支部決議;(9)報上級黨委審批。
5、上級黨委審批。黨委在接到支部報告后要派專人進行審查,召開黨委會研究審批(在3個月內),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
6、黨支部在接到黨委審批結果后,支部書記要找其談話,提出要求,并將審批結果在支部大會上進行宣布。
2017發展黨員工作程序二
一、大會前的準備。
(一)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對發展對象的意見。
(二)支部負責人或組織委員同發展對象談話,進一步了解其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
(三)召開支委會,聽取入黨介紹人關于發展對象的情況匯報,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志愿書和有關問題進行審查,由支部負責人或組織委員負責起草支部審議意見。審議意見應包括以下內容:1.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及其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表現;2.發展對象的政治歷史、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審查情況;3.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的情況;4.對發展對象《入黨志愿書》及有關材料的審查情況;5.其他需要向支部大會說明的情況。
(四)經支委會討論確認發展對象具備入黨條件、手續完備,決定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后,即可確定召開大會的時間、地點、參加大會人員范圍以及分工等有關事項。召開大會要書面報告黨總支辦公室備案。
(五)通知支部全體黨員,保證到會黨員人數;通知擬發展對象、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大會;通知入黨積極分子列席大會。
(六)會場布置:大會會場須懸掛黨旗,有條件的要在主席臺上打出“×××黨支部接收預備黨員大會”的主題。
(七)分工確定大會記錄員,提名監票人、計票人;有條件的,大會過程應拍照留存。
二、參加大會人員范圍:支部全體黨員,擬發展對象,入黨介紹人;根據情況邀請院總支組織委員和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列席會議。黨員一般情況下必須參加大會,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向支部請假,并表明對發展對象的意見。
三、發展大會由支部書記或支部組織委員主持。
四,大會的主要程序。
(一)清點到會人數。由支部委員清點人數,向主持人報告;主持人向大會報告應出席黨員人數與實際到會人數;到會正式黨員必須超過支部正式黨員數半數以上,方可宣布大會正式開始,如不足半數,大會應改期召開。
(二)主持人宣布大會開始和大會的議題。
(三)對本次發展大會的計票人、監票人人選進行表決。經到會黨員的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確定計票人、監票人。
(四)發展對象宣讀《入黨志愿書》中本人填寫的部分,匯報自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簡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情況,并根據需要向黨組織說明有關問題。
(五)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的主要情況及培養教育過程,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六)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代表支委會匯報對發展對象的審查情況以及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的情況。
(七)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充分發表意見,對其能否入黨進行討論。
(八)采取舉手或者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表決。贊成票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的決議。
(九)主持人宣讀支部大會決議。
(十)發展對象對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如果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人以上入黨時,必須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逐個進行討論和表決。
(二)支部大會討論中對發展對象有不同看法和意見時,要通過充分討論,使大多數人統一認識,并在此基礎上,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議。如果討論中持兩種意見人數接近時,則不要匆忙表決,可暫時休會,待進一步醞釀后,提請下一次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三)投票表決嚴格按照《中央民族大學發展黨員票決制工作辦法》規定操作,要強調票決方法和主要程序。
(四)支部書記要及時把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到《入黨志愿書》里。支部大會決議必須反映支部大會的真實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1.發展對象的主要優缺點;2.應到會和實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對發展對象能否被接收為預備黨員的表決結果(贊成、不贊成和棄權的票數各有多少),通過決議的日期等。
(五)支部要在支部大會之后1周之內,將發展大會的結果及相關入黨材料,報到黨總支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