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及《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只要職工依法認定工傷、鑒定級別后,理應享受法定待遇。
第一部分通用項目
賠償項目計算方式及支付條件
1、醫療及康復費用:一般實報實銷。但工傷康復報銷需要先申請工傷康復得到批準以后再去康復。
2、住院伙食補助費:購買了社保,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支持。未購買則由用人單位支付50元/天。
3、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單位支付
4、單位支付統籌地區以外交通費、食宿費用,需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
5、單位支付輔助器具費(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在鑒定結論中要有體現)。
6、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單位支付 。
7、生活護理費依鑒定結論為準:(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
第二部分分級工傷待遇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1、死亡賠償金:全國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2018年: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 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增長8.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5%。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57]24336元,增長8.6%。按常住地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比上年增長7.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36413元,增長7.6%。
(2)2019年: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比上年增長8.9%,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8%。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60]26523元,增長9.0%。按常住地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比上年增長7.9%,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0%。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39244元,增長7.8%。
2、喪葬補助金:6個月 X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注:蘇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844元;
3、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1、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工亡待遇。
2、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費和撫恤金待遇。
3、(宣告死亡)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傷殘津貼
1-4級職工退出工作崗位,由工傷保險按照一定的工資比例發放傷殘津貼;5-6級 根據實際情況,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協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傷殘級別 | 1 | 2 | 3 | 4 | 5 | 6 |
領取本人工資月數比例 | 90% | 85% | 80% | 75% | 70% | 60% |
1-4級,工傷保險支付;5-6級,用人單位支付 |
1、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傷殘級別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領取本人工資月數 | 27 | 25 | 23 | 21 | 18 | 16 | 13 | 11 | 9 | 7 |
1、繳納社會保險的,本人工資標準為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繳納基數;
2、職工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低于當地當年社平工資60%的,按照社平工資60%計發;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主張按照員工實際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發;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1日:6656元/月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1日:7844元/月
3、目前,繳納有工傷保險的職工,主張按照實際工資標準計發傷殘補助金的,不予支持,但是可考慮先通過行政手段補繳社會保險后,再主張差額。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就業補助金
等級 | 醫療補助金 | 就業補助金 | 小計 | 距離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
5級 | 20萬 | 9.5萬 | 29.5 | 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下列標準執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額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額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額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額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額的10%支付,但屬于《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
6級 | 16萬 | 8.5萬 | 24.5 | |
7級 | 12萬 | 4.5萬 | 16.5 | |
8級 | 8萬 | 3.5萬 | 11.5 | |
9級 | 5萬 | 2.5萬 | 7.5 | |
10級 | 3萬 | 1.5萬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