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工傷賠償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 | 本人工資×27個月 |
二級傷殘 | 本人工資×25個月 |
三級傷殘 | 本人工資×23個月 |
四級傷殘 | 本人工資×21個月 |
五級傷殘 | 本人工資×18個月 |
六級傷殘 | 本人工資×16個月 |
七級傷殘 | 本人工資×13個月 |
八級傷殘 | 本人工資×11個月 |
九級傷殘 | 本人工資×9個月 |
十級傷殘 | 本人工資×7個月 |
工傷待遇類別及項目
待遇類別 | 項目 |
醫療康復待遇 | 醫療費 |
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 |
工傷康復費 | |
工傷復發待遇 | |
傷殘待遇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
傷殘津貼 | |
停工留薪期工資 | |
停工留薪期護理 | |
評殘后的護理費 | |
輔助器具配置費 | |
因工死亡待遇 | 喪葬補助金 |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 |
供養親屬撫恤金 |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統籌地區:是指地級市以上單位。工傷保險條例后面涉及統籌地區,就是計算工傷待遇時需要當地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再簡單一點來說,就是工傷(亡)發生地點所在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在崗職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