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維權案件雖小,但專業(yè)性非常強。賠償項目十多項,支付主體不完全相同,標準也往往跟地方立法、社會平均工資等有很大關系。同時,一旦出現糾紛,法律程序也各不相同,勞動仲裁、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甚至投訴,不僅職工無法準確操作,甚至有些律師也經常誤入歧途。在此,提醒工傷職工或家屬,請律師注意考察律師的專業(yè)性。
一次不算嚴重的工傷事故,卻讓王某奔波了一年多,傷殘補助金、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有了著落。然而,在對其中一項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產生疑問后,卻又要通過行政訴訟的程序來解決。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下井作業(yè)期間腳被砸傷
王某是一名井下作業(yè)人員,與一家勞務代理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他被分配到我區(qū)一處煤礦進行井下作業(yè)。王某像往常一樣和同事下井,工作快結束時,一輛車上的臺階板突然掉落,砸在王某的腳部。當時的疼痛還能忍受,王某也沒在意。下班回家后,他發(fā)現腳腫了,而且有刺痛感。王某熬到天亮,和值班組長打了聲招呼,便到醫(yī)院檢查,被確診為骨折,住院治療了10天,并被告知因受傷沒有及時治療,骨折的地方有錯位,出院后還需多休養(yǎng)。王某在家休養(yǎng)了近半年,其間,勞務公司代王某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認定工傷獲得批準,王某被鑒定為九級傷殘。
重新回到崗位,因下井作業(yè)重活多,王某力不從心。他向單位提出辭職。之后,勞務公司與王某簽訂協(xié)議,約定一個月內給王某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待自治區(qū)相關政策執(zhí)行后再支付給王某。然而一個月過去了,王某仍沒有拿上補助金。他咨詢了法律專業(yè)人士,“按照我的工資系數,得到的補助金應該更多,而且我離職后很長時間都沒有拿到補助金,律師建議我打官司要錢。”王某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請。最終,勞動仲裁部門裁決全部工傷補助金都由用人單位支付。
打完民事官司面臨行政訴訟
王某認為,裁決的工傷補助金額過少。經人介紹,他找到銀川市農民工維權工作站。在工作站律師的幫助下,他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用人單位支付王某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28665元。“法院僅判決用人單位給工傷職工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認為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應當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主張,而未作判決。”近日,辦案的律師介紹。
該律師表示,工傷職工應先向用人單位主張全部工傷待遇,如發(fā)生爭議可將用人單位作為被申請人,按照勞動爭議的解決程序申請勞動仲裁和提起民事訴訟,可是不能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列為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因此,如果工傷職工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金額有異議,工傷職工只能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作為被告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解決工傷保險待遇核定金額的爭議。也就是說,王某如果對工傷保險待遇核定金額有異議,只能以行政訴訟的程序來解決,不能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和民事訴訟程序解決。
該律師呼吁,如果相關部門出臺規(guī)定,所有的工傷待遇都由用人單位給工傷職工支付,這樣既方便工傷職工維護合法權益,還可避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陷入大量不必要的仲裁、訴訟之中。因此,希望相關部門出臺相關細則,便于雙方當事人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