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大家了解更多工傷保險知識,今天準備了最新鄭州工傷保險繳費基數,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按照全省統一規定,從今年5月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為19%,失業保險費率再降低0.5個百分點。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在此基礎上,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會對城鎮企業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調整依據為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鄭州市2015年度社平工資52987元。因此,從本月1日起,企業和參保職工相關繳費比例下調,社保繳費基數隨之調整。
政策規定,鄭州市參保單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按照上年度本單位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單位工資總額低于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以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繳費基數(即雙基數)。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結合企業申報情況,統一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進行保底、封頂確定。
具體而言,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企業五項社會保險最低月繳費基數為2649.35元,平均月繳費基數為4415.58元,最高月繳費基數為13246.75元。以此為基數,企業承擔的五項社保繳費比例分別為:養老保險19%、失業保險1.2%、醫療保險8%、工傷保險0.2%~2.16%、生育保險1%。職工個人承擔的繳費比例為: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0.3%、醫療保險2%。
延伸閱讀:鄭州市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月人均增加169.67元
昨日,記者從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全市度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到位,符合條件的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月人均增加169.67元。
此次調整,范圍是鄭州市行政區域內2015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
經統計核實,本次工傷待遇調整涉及鄭州市本級工傷待遇享受人員723人。調整后,鄭州市本級參與此次調待人員人均傷殘津貼由2240.19元/月增加到2409.86元/月,增加169.67元,增幅7.6%;人均生活護理費由1244.71元/月增加到1341.48元/月,增加96.77元,增幅7.8%;人均供養親屬撫恤金由1047.22元/月增加到1139.54元/月,增加92.32元,增幅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