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為多少?賠償流程又是怎樣的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萊蕪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 等情況,分別確定各用人單位的行業風險類別。
2、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行業劃分為3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三類行業分別實行3種不同的工傷保險繳費率。
3、工傷保險平均繳費率原則上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1.0%左右,三類行業的基準費率分別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1.0%、2.0%左右。
4、用人單位屬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繳費,不實行費率浮動,用人單位屬二、三類行業的,費率實行浮動。
溫馨提示:
1、工傷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
2、用人單位的初次繳費費率,按行業基準費率確定,以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動1次。
3、具體的分類及繳納費率情況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萊蕪工傷保險賠償流程:
一、申請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24小時內電話或2日內以書面形式(工傷事故報告表)報當地人社部門。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職工個人的工傷認定申請書
(二)受傷害職工的有效身份證明
(三)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
(四)用人單位事故調查報告書(個人申報的不必提供)
(五)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
(六)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初診病歷、住院病歷,屬職業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鑒定書。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1.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2.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死亡或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死亡的,應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及事故調查報告書
3.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證明、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
4.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證明或其它有效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認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5.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傷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相關處理證明
6.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7.屬于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事發地縣級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
8.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民政部門頒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以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舊傷復發的確認證明
9.直系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提交有效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10.工會組織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提交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二、受理
接到工傷認定申請后,申請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5日內出具《工傷認定申請補正材料告知書》,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補正之日起15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三、調查取證
在進行調查核實時,應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進行,并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
職工或者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需要用人單位提交有關舉證材料的,制作《工傷認定限期舉證通知書》,送交有關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收到后應及時提交相關證據。
四、決定
應當在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五、送達
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并填寫《工傷認定文書送達回證》。
六、爭議處理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七、勞動能力鑒定
因工、因病治療完畢后,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自收到認定工傷決定書60日內,如未對認定決定書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單位或個人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一季度組織一次鑒定),可由當地人社部門上報。
勞動能力鑒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書面申請報告(被鑒定人或用人單位);
2、《山東省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及2張一寸免冠照片;
3、申請鑒定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受傷部位的彩色照片2張(5寸);
4、申請鑒定職工的原始病歷有效復印件、相關檢查報告;屬職業病、精神病的,需提供有效的診斷證明;
5、工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需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復印件;申請再次鑒定或復查鑒定需提交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和復印件以及收到原鑒定結論時間的有效證明。
6、因工死亡的供養直系親屬勞動能力鑒定,提供被鑒定人與死亡職工存在供養直系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
7、鑒定費250元;
8、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事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