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最新工傷(工亡)賠償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4個月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2個月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0個月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5、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6、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4個月
7、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2個月
8、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0個月
9、九級傷殘=本人工資×8個月
10、十級傷殘=本人工資×6個月
注:(單位辦理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辦工傷保險的由單位全額支付)。
二、傷殘津貼:(七級至十級傷殘無此津貼)
1、一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90%
2、二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85%
3、三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80%
4、四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75%
5、五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70%
6、六級傷殘按月支付為本人工資的60%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無此項目)
1、五級傷殘:1850元/月×24個月=44400元
2、六級傷殘:1850元/月×21個月=38850元
3、七級傷殘:1850元/月×15個月=27750元
4、八級傷殘:1850元/月×12個月=22200元
5、九級傷殘:1850元/月×9個月=16650元
6、十級傷殘:1850元/月×6個月=11100元
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無此項目)
1、五級傷殘:1850元/月×24個月=44400元
2、六級傷殘:1850元/月×21個月=38850元
3、七級傷殘:1850元/月×15個月=27750元
4、八級傷殘:1850元/月×12個月=22200元
5、九級傷殘:1850元/月×9個月=16650元
6、十級傷殘:1850元/月×6個月=11100元
五、工傷死亡待遇:
1、喪葬補助金:1850元/月×6個月=11100元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注意:各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標準)。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850元/月×48個月=88800元
六、停工留薪期間待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七、住院伙食補助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八、生活護理費: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1850元/月×50%=925元/月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850元/月×40%=740元/月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850元/月×30%=555元/月
注:(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九、工傷輔助器具: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