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成都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由1%降至0.75%,具體內容思而學教育收集如下:
最低繳工資總額0.2%,最高繳工資總額1.9%
6月24日,國務院會議上宣布:從10月1日起,將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由1%降至0.75%,并根據行業風險程度細化基準費率檔次,根據工傷發生率對單位適當上浮或下浮費率。3個多月后,國務院會議上的決定正式落地成都。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成都市人社局獲悉,日前,經成都市政府批準,成都市人社局聯合成都市財政局印發了《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10月1日起,成都市調整工傷保險費率。
新政策將原有的3類行業重新細分為8類行業,并重新確定了基準費率標準。一至八類的基準費率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最高基準費率是最低基準費率的8.5倍。
《通知》明確了行業費率浮動檔次,這意味著不同的行業繳納的費率可能不一樣。即使是同一個行業,也會因為檔次確定的不一樣,導致繳納的費率標準不一樣。一類行業分為3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 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5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具體的浮動辦法將由成都市人社局和成都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為保證政策的延續性,對今年4月參加費率浮動的單位在核定新的行業類別和基準費率后,繳費費率根據今年4月核定的浮動檔次在新的基準費率基礎上進行上、下浮動,未參加費率浮動的單位按核定的新基準費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