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月1日起將下調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率,具體情況請看思而學教育為大家收集的內容:
為貫徹國家人社部、財政部、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調整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通知精神,經市政府領導同意,市人社局和財政局近日發出通知,自10月1日起,我市將降低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率,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一是調整行業工傷保險類別和行業基準費率。費率調整前我市工傷保險依據風險程度將行業分為三類。調整后,我市工傷保險將依據新的《國家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表》,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至八類。同時將行業基準費率由原來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1.0%和1.5%,調整為0.2%、0.4%、0.7%、0.9%、1.1%、1.3%、1.6%、1.9%。另外,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保的建筑施工企業統一調整為按照項目工程合同總造價的0.2%繳納工傷保險費。
二是完善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制度。按照工傷保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籌資原則,文件確定了各地可以通過費率浮動的辦法確定每個行業內企業的費率檔次。一類行業分為三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五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
三是下調生育保險費率標準。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4%繳納生育保險費維持不變,其他單位則由調整前的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8%下調為0.5%繳納生育保險費。
新的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標準實施后,我市參保單位每年將減少工傷保險費支出2100萬元,減少生育保險費支出1920萬元。
四是強化工傷和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費率調整后,我市將進一步加大工傷、生育保險擴面和基金征繳力度,加強基金管理,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對于小微企業和進城務工農民工以及按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通過開通“綠色通道”方式,切實分散用人單位生產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