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標準
一、工傷醫療費用報銷: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三、職工因工致殘享受的待遇: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3、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四、因工死亡賠償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辦理條件
⑴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并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當日參保、次日享受;
⑵職工發生工傷時,需通過紹興市人力社保局醫療工傷生育處經行工傷認定及等級鑒定,根據認定或鑒定結果享受工傷待遇。
辦理材料
⑴工傷職工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⑵無傷殘等級和1-10級工傷人員結報時需填寫《紹興市工傷保險費用結算表》,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1份,醫療費用原始發票和費用總清單;
⑶5-10級解除或終止合同書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填寫《紹興市工傷保險費用結算表》,提供解除或終止合同書1份,辭職報告1份或者雙方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書1份;
⑷ 工傷死亡待遇結算填寫《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費等費用審批表》,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提供死亡證明一份。死亡前發生醫療費用的,填寫《紹興市工傷保險費用結算表》,提供醫療費用原始發票和費用總清單。有供養親屬的,街道或鄉鎮政府對供養人的經濟來源情況的證明及與死者關系的證明,供養親屬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辦理流程
辦理人員填寫表格,隨帶所需資料,到工傷生育科服務窗口,核定工傷待遇;根據核定的金額,所在單位開具單位財務收據,憑收據到社保財務窗口領取轉賬支票。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審核通過,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址及時限
紹興各區縣市的社會保障部門
紹興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勝利西路鐵甲營2-2號
電話:5117925
紹興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紹興縣柯橋鑒湖路發展大廈
電話:412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