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石家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了給工傷職工提供更好的保障,石家莊市將今年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和待遇標準進行了調整,凡是今年1月1日以后發生工傷的,待遇均按新標準進行計算。
工傷保險費是由用人單位按時繳納的,職工個人不繳費。按照規定,工傷保險費繳費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用人單位難以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自7月1日起,按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據公布數據,2013年我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3653元、月平均工資為3638元,和上年度的39669元、3306元相比,分別上漲了3984元和332元。也就是說,今年全市用人單位可以3638元為基數繳納工傷保險,月最低繳費工資基數不得低于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即2183元;月最高繳費工資基數不得高于300%即10914元。
繳費高了,工傷職工可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也將“水漲船高”,今年1月1日以后發生工傷或工亡的,傷殘和工亡待遇應及時按新規定標準計算。像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照2013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計算,今年將達到53.91萬元,比上年度增加4.7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