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的理賠流程有哪些:
一、報案:(適用本地或異地工傷)
1、報案:發生工傷,單位必須第一時間在12小時報
2、醫院:發生工傷時,單位必須第一時間對員工進行就近入院搶救,醫院必須是鎮級以上公立醫院,或當地基本醫療認可的醫院均可;就近入院搶救時,一定要蓋上“急診章”;
3、就醫:就診時需告知醫生當時癥狀及發生的經過;
二、就診
1. 病歷:請保存好病歷原件(蓋上急診章,不寫工作單位);
2. 發票:請保存好所有的發票原件,即醫院的收費收據原件;
3. 用藥清單:如是門診治療,請在每次門診交費后及時要求醫院打印“用藥清單”,并完好保存原件;
4. 用藥清單:住院治療請在治療結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藥清單”(出院小結);
5. 用藥:請按醫保用藥范圍,進口藥不可報銷;
6. 診斷證明書:第一次就診后,請要求診斷醫生馬上寫“診斷證明書”,并保存原件(不寫工作單位,只寫傷者姓名即可);
7. 檢查報告書:如有拍照檢查,如:x光、ct等,請完好保存“檢查報告書”原件;
8. 注意事項:所有的病歷、診斷證明書上不出現工作單位,只出現傷者姓名即可。
三、工傷申報、理賠手續的辦理
1、單位資料:
l 15天內提供詳細書面報告,填報《工傷事故申報表》;
l 員工病歷復印件;
l 診斷證明書(第一次入院時醫生所開具的)原件;
l 事故說明書,傷者本人簽名,手印;證明人一、二,簽名,手印;
l 工傷員工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 醫療終結后憑《工傷認定申請表》、《診斷證明書》、醫療發票、住院費用清單(屬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填報《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3、工傷死亡的,憑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填報《死亡待遇申報表》。
4、職工因工傷亡,在市醫務勞動鑒定機構作出鑒定結論后三十個至六十日內,輕傷在醫療期滿后三十日內,由我司到清遠社保辦理申領待遇手續。
四、賠款到帳
1、上述資料齊全后,由我司到清遠社保辦理申領待遇手續;
2、社保在收到理賠資料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做出理賠處理及轉帳,并通知我司。
3、我司收到理賠款后,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轉帳到用人單位